台大新聞所前所長彭文正質疑總統蔡英文博士論文學位造假,先前被以加重誹謗罪起訴,台北地院上月20日開庭時指彭文正未到庭,檢方聲請拘提,北院發布通緝。國民黨立委鄭正鈐23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此案是與政治相關的妨害名譽案件,竟大動作下達通緝令,成為全球首例妨害名譽通緝案件,法界也質疑司法是否成為政治打手。
記者會由鄭正鈐主持,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台大社科院前副院長邱榮舉、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東海法律系退休教授林騰鷂、以及彭文正的律師張靜和李震華出席。
蘇煥智:要讓彭文正成為蔡政府唯一政治受難者?
彭文正在現場透過視訊表示,自己不是通緝犯,行得正做得端,每天在自己節目和臉書跟大家問好,全世界只有台北地方法院和北檢不知道他在哪裡,並表示自己在為「未來3到5年的潛在通緝犯」,包含蔡英文,北檢前檢察長邢泰釗,現任檢察長林邦樑,檢察官黃偉、劉承武、台北地院院長黃國忠、法官姚念慈找尋他們犯罪的事蹟,很快會把事證攤在陽光下。
蘇煥智指出,妨害名譽是微罪,彭文正的2位律師都向法官提到,12月底以後,只要衛福部長陳時中把入境2周集中隔離制度停止,有打2劑國際疫苗可居家管理,彭文正就願意回來,回來應訊時間跟現在差不到1個月,卻以不符比例原則,對彭文正予以通緝,是要讓彭文正成為蔡政府執政下唯一的政治受難者嗎?這對蔡政府不是很聰明的做法。
邱榮舉:很多台大同事都擔憂彭文正人身安危
邱榮舉表示,此案有法律與政治案件,呼籲彭文正在蔡政府執政期間絕對不要回台灣,因為很多學術界或台大同事都擔憂彭文正的人身安危,因為彭文正已迫處於一種類似白色恐怖的狀況。
林騰鷂提到,此案是台灣司法的重大脫軌事件,沒有一個民主國家元首去告人民妨害名譽,且「首惡」也應該是最早開記者會的賀德芬、林環牆,結果只有彭文正被起訴。林騰鷂表示,此案有新事證出現,包含教育部的公務員履歷表,蔡英文在裡頭填的博論題目,跟現在聲稱、在國圖收錄博論的題目完全不同,結果府方發言人還出來說是裡頭章節名稱,「難道這樣就能拿到博士學位嗎?」檢察官應依法有發現真實義務,馬上調查。
賀德芬表示,為什麼蔡英文不請美國引渡彭文正回台灣,現在拘提不到、通緝也無效,難道能在彭文正12月時在機場拘提彭文正嗎?彭文正現在不回來,是因為要隔離21天節目會中斷,但彭文正堅持要直播節目到此案水落石出。
賀德芬喊話蘇永欽:你們可以噤聲不語?
賀德芬向當時跟蔡英文在政大法律系同時間教書的前大法官蘇永欽等人喊話,「你們可以噤聲不語嗎?怎麼面對你們教出來的學生?」很多當時政大法律系的教授,1980年代知道很多真相,不然教育部不會在1984、1987年重覆去查蔡英文的學位,就是有人去密告,教育部才要一再去查,希望這些人能站出來。
張靜表示,彭文正被通緝的「好處」,就是讓此案結案、歸檔,哪天彭文正回來再恢復這案子,法官姚念慈和檢察官劉承武都可能已經退休,或升官調職了,不在台北地院或北檢,就不用背負社會壓力、蔡英文給的壓力、人民的壓力,還讓蔡英文滿意,不用再調查證據。
張靜指出,彭文正已妥託自己和李震華進行準備程序,結果姚念慈居然站起來就退庭,此案還沒進行實質的準備程序,檢察官裡面沒有列1個人證、全是書證,他在準備狀中申請傳15個證人,頭號控方證人就是蔡英文,他還打算要一個一個問蔡英文這些書面為什麼都只是影本,還有沒簽名的,內容怎麼來的?
張靜表示,自己為彭文正寫了一個申請撤銷通緝狀,等一下要遞狀,但因為這是跟原承辦法官申請的,相信他們會駁回,但他們就是要進行一趟司法的改革之旅,看台灣司法已被敗壞到多荒唐無恥的地步。
李震華:集中檢疫若突然被測出陽性、火葬怎麼辦?
李震華則以「通緝彭文正的『司法敗類』姚念慈」發表聲明,批評姚念慈在庭上只問彭文正為什麼書狀沒簽名、人不到就退庭了,是要造成彭文正不敢面對審判的印象。
李震華強調,彭文正在5月4日第1次就出庭,因為帶小孩到美國讀書,現在回不來,也因為很多人跟彭文正說,現在回國集中檢疫14天,若彭文正沒有公正第3方知道,在與總統還有6、7件官司的情況下,突然PCR「被」測出陽性、關進隔離病房,然後就要火葬(病逝)怎麼辦?彭文正在美國手機又被定位、被駭,結果姚念慈則指「真實性及關連性未經證實」,李震華批姚念慈沒對此事要求調查證據,顯然濫用裁量權。
李震華指出,據司法審判實務,除第1次開庭外,被告在準備程序本來就可以委由律師代勞,不用親自出庭。彭文正只要在第1次(5月4日)準備審查庭及之後的審判庭開庭出席,中間準備庭在有辯護人協助下可以不來。彭文正是始終堅持要求調查證據、直球對決蔡英文有無博士論文學位的人,就是渴望開庭,怎會不想開庭。
李震華強調,他們提供卷內的證據,已足夠證明蔡英文不曾在1983至1984年,提交合格版本的博士論文予倫敦大學及其法定總圖書館、高等法律研究院圖書館,不僅連入館的實體卡片及電子檔書目都沒有(因為電子目錄是到2015年以後才首次問世,且當時只有目錄,沒有論文檔可以打開),何況辯護律師已提出有力證據證明,不是告訴人所偽稱的圖書館「遺失」證據。
李震華表示,在告訴人及被告雙方均承認校規規定「沒有提交合格博士論文,就不可能有博士學位」的事實下,真相是蔡英文根本不是倫大博士,「我的當事人根本不可能有罪,他才敢放棄本於事實的合理評論,及曾經親自多次查證的言論自由抗辯權,則應無罪之人,何來不敢面對、逃避審判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