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進黨卯足了勁力拼公投翻盤,行走路上會看到民進黨政治人物做的「四個不同意」廣告,上網會看到經濟部等政府臉書帳號,聲嘶力竭要大家不同意。打開門口信箱,也時不時收到公投四個不同意文宣。
鋪天蓋地的廣告,讓人極度清楚今日民進黨對公投採行的是什麼立場。但判斷一個政治人物可否信賴,要看他長期的表現。現代化成熟的民主國家公民,不該像是一臺電視機,政治人物拿遙控器轉臺就跟著轉,隨政治人物利益改變立場與想法,不是嗎?
然而,非常遺憾的是民進黨人完全大言不慚,視自己的立場改變為理所當然,毫無愧色。舉例來說,2017年擔任民進黨立委的陳其邁,曾在立法院公開表示:「決定重大爭議事項應由人民作主,還權於民,全世界幾乎都是公投綁大選…..」
2017年可不是馬政府時代囉。說實在,在野黨為求執政,對執政黨為反對而反對,多少還可理解。但2017年已是民進黨完全執政時期,執政黨要負起讓國家長治久安的責任,結果2018年底民進黨落敗,2019年民進黨隨即修法禁止公投綁大選。自此,公投需要與大選分開舉行,民眾得多出門投一次票,選務機關需要多組織動員一次,完全與民進黨昔日強調節省選務預算成本,也降低民眾動員成本的宗旨完全背道而馳。那麼,民進黨人,比如陳其邁又是如何解釋自己的改變呢?
陳其邁在高市議會質詢時,說當初他們修法「主要是在講門檻問題,討論事情不該去脈絡化,只切一段斷章取義。」奇怪?難道當初民進黨「只」談了門檻問題?公投得以綁大選的修法文句,不是民進黨政府或綠委提出的?當然是民進黨提出的啊!自己提的內容,就代表民進黨的立場,難道民進黨不需為自己的立場負責任?
陳其邁還強調,「實踐過程出問題,當然要調整!」更指控是藍營一口氣提出10項公投案,衍生投票亂象,才再將公投和大選分開。這種說法不僅造謠,更是把政府規劃不善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首先,10案公投僅3案是國民黨員提出,諸如挺同婚反同婚,臺灣之名參加東京奧運等案,都是民間人士提的,距現在才3年多,赤裸裸說謊,陳其邁當臺灣人都得了失憶症嗎?
再者,案件數多就表示應該改時間,不得公投綁大選?那照這邏輯,哪天要是公投出現20案,甚至30案,豈不是乾脆就取消公投了,因為「時間辦不及」?
公投案數多,可以增加投票所數量,亦可延長投票時間,法律又沒有規定一定得投票至下午4點就停止投票,馬上開始開票,世界各國投票時間於晚上截止,讓人民可以充裕投票的,在所多有,比方韓國的總統大選就是投票到晚上8點,韓國可以臺灣就不行?
因為選務處理不及,就禁止公投不綁大選,不僅站不住道理,更有打擊人民權益的強烈嫌疑。從這次公投過程中,我們可看到執政黨掌握大量資源,連國營事業都被動員起來反對民間與在野黨公投案,這種情況下公投與大選分開舉行,無疑是對資源少數的公投發動方嚴重不利的作法。民進黨滿嘴公共利益,背後恐怕的絕大多數都是私心。
不只陳其邁,在公投議題上,立場前後不一致卻毫無愧色的政治人物,可以說多到不能再多,是誰給他們如此囂張的勇氣?這無疑也是2300萬人應該深思的,民主的品質一定要提升,糾錯機制要能發揮,臺灣才能有更好的未來。
*作者為網路媒體工作者,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