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能源效率」提升與節約,藉以達成減碳80%的目標。
其二,電力與燃料之「去碳化」,燃煤及燃氣發電配置CCUS技術,採用再生能源、核能等零碳能源,使電力碳排放係數由目前的每度400克二氧化碳當量,削減至每度25克二氧化碳當量以下。
其三,「終端能源」使用類別的轉換,藉由大幅度電氣化,使電力占終端能源消費的比例,由目前的1/4提升至1/2以上。
在深度減碳路徑之規劃上,研究團隊則建議各國依據本國的能源環境與社會發展特性進行規劃:考量國家自主能源、經濟發展與國內需求,以維持適度經濟發展為前提,透過充分溝通與透明程序,設計深度減碳途徑,排定優先次序與階段性策略
在減碳路徑之設計上,建議先擬定長程目標,再據之規劃短程的階段策略。在各國自主規劃上,研究團隊則建議:
一、減碳目標可與經濟發展脫鉤處理。
二、未來的經濟發展途徑,與以往或目前,將有明顯的差別。
三、潔淨能源將取代化石能源,成為經濟發展所需的能量來源。
四、潔淨能源可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與新產業,如果規劃得宜,有助於促進經濟發展,減緩全球暖化、維護地球環境,達到雙贏效果。
此外,國際能源署(IEA)2021年5月公布2050全球凈零排放路線研究報告中提到:
一、達成淨零排放的七項重點技術有:能源效率、行為改變、 再生能源、電力化、氫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生質能。
二、現有技術足以減碳五成,剩下要靠技術創新。目前已商業化之技術,如再生能源、電動車、熱泵等,可在2030年達成80%的減碳目標,以及2050年50%的減碳目標,但該些技術尚未成為市場主流,除了產品汰換需要時間,產量的提升和成本下降也需要時間。
三、適當之政策搭配,可加速已成熟技術的普及,例如:在商業化初期給予補貼、提高對產品的節能要求規定、增加化石燃料使用的成本等。
對於目前尚未成熟的技術,例如:氫能、生質能、碳捕集等等,則需要投入更多的資金和人力,來加速創新。
本文認為,上述資訊之啟示:
我們若將注意力放在技術組合上,不易理解不同減碳情境及路徑之差異;不過,若將注意力放在人類社會既有政經體制設計之特色以及社會崇尚的普世價值上,則有助我們規劃設計足以支撐深度減碳目標達成之情境與路徑。
外來因素是影響本國政策發生與否之觸媒劑,如格拉斯哥氣候峰會對各國強化2030減碳目標之要求,但後續如何推動,推動之程度、廣度及力度為何?則主要受國內因素之影響,自由化、民營化、全球化政策如此,碳中和(淨零排放)亦是如此。
電力部門須提供其他部門減碳所需之電力,必須優先達成減碳及無碳目標(各國規劃不盡相同,大致落在2035年至2045年之間)。對台灣來說,單僅靠供給面之資源部署,或許難度太高,尤其是在非核家園政策、再生能源發展限制、各類低碳、無碳、負碳排技術之不確定因素下;或許,大部分之減碳目標,主要還是必須靠用電效率提升及用電行為改變。
碳中和政策,由上而下推動,事倍功半;由下而上推動,則事半功倍。諸如台灣氣候聯盟會等民間組織之成立,加以民眾之環保及節能意識日益提高,循環經濟之概念與應用亦日益受到重視,對台灣達成深度減碳目標及政府規劃相關事宜,一定會有相當程度之助益。
*作者為台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