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因對女助理性騷擾,前年遭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法官職務,但他不服提再審,8日竟獲改判罰款1年薪水216萬元。職務法庭法官謝靜慧今(9)為表達抗議,憤而辭職!
據了解,陳鴻斌曾多次以祈禱等理由,要求女助理與他握手或是擁抱;某天還趁著妻子、小孩回娘家,邀約女助理至政大河堤,甚至趁機強吻對方,並要求助理不能接受其他男性的邀約。
陳鴻斌性騷一事曝光後,北高行政法院自律委員會起初僅建議警告處分,引發法界議論,後經民間司改會要求,北高行政法院才決議將陳送交法官評鑑。2016年10月,職務法庭判決陳鴻斌免除法官職務。
但陳鴻斌在判決後主張,陪席法官黃國忠是當時司法院行政廳長,參與一開始的北高行自律委員會實質審查,應聲請迴避卻未聲請,職務法庭認為其主張有理,准許再審。
職務法庭重啟審理後,指陳鴻斌「想要親吻被拒後中止、只有口頭糾纏」,言行不檢程度輕,且幫助理找對象可推知他深具悔意,因此從輕懲處只罰款,計算基準為陳任職時最後一個月的俸給,罰12個月,總額為200多萬元。
對此,謝靜慧受訪強調,評議過程經充分討論,看法一定會有所不同;就最後結果來說,「可能是我的能力不足,無法說服其他法官」,所以才決定辭去職務法庭法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