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彼岸此岸盡歡喜─奇美文化基金會與我:《潘元石的藝術之路》選摘(2)

2022-01-06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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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藉回憶錄,講述台南奇美博物館建造與規畫過程。(資料照,盧逸峰攝)

作者藉回憶錄,講述台南奇美博物館建造與規畫過程。(資料照,盧逸峰攝)

前述我擔任台南市文化基金會執行長期間,為配合市府推廣藝文活動。因基金會孳息有限,我不得不向外募集活動經費。每辦一次活動,將活動項目、緣由、經費開銷、活動成果評估、對企業體的回饋,做成專冊,開始募款。有統一公司、奇美公司、南紡公司、可口美食品公司,及惠光藥理工廠等為對象。親自拜訪該公司負責人,他們對我的到臨頗表歡迎和認同,如數捐款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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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再向他們募款時,統一公司正式表明,他們是以回饋於運動方面,這是最後的捐款。其他公司各有不同的回饋對象,而拒絕再度給台南市文化基金會了。只有奇美文化基金會不但沒有拒絕,反而表示歡迎合作。該公司負責人許文龍和林榮俊2位先生不但沒有拒絕,甚至積極表示合作的願望。令我覺得意外,而產生對奇美公司頗佳的印象和敬仰。

與奇美文化基金會合作

第3年再度提出計劃向奇美公司申請補助合作,出乎意料,不但全額補助,甚至表示這點費用夠用嗎?是否再增加一點補助金,而自動提昇2分之1的高額補助費達10萬元之多。第4年也是我任期的最後1年,再度向奇美公司申請補助,這時該公司林榮俊經理正式向我透露表示,該公司許文龍董事長計劃在該公司所設立的「奇美文化基金會」裡附設「奇美藝術資料館」的計劃。有意商請我來參加籌備工作,請我心裡有所準備。

回到辦公室,對奇美文化基金會和創辦人許文龍董事長做一番詳細了解,以便迎接另一新階段任務挑戰。

從資料中得悉,奇美實業於1977年4月29日,成立「樹河文化基金會」。樹河是許文龍董事長尊翁的名諱,後來許董事長考量以公司的盈餘來捐獻紀念自己的親人,是公私不分的行為,因此在1984年11月改名為「奇美文化基金會」,以符合公私分明原則,以從事推動藝術文化教育與醫療為宗旨的社會公益活動。

許文龍董事長民19年(1930年)次出生,家在台南市西區五條港神農廟附近,鄰近港公學校(現為協進國小),年少時就讀協進國小,對藝術文化有濃厚的興趣。據他說,他有1位二哥,在他國小二年級時曾教他拉過小提琴,啟導他對小提琴發生濃厚的興趣,可惜很早就過逝了,令他哀痛懷念不已。

另在五年級時,學校的美術老師教他們如何欣賞美術作品,課堂中老師拿來一幅法國名畫家米勒的「晚禱」作品,畫面描畫一對年青的農夫夫婦,當他們在田裡辛苦工作一天,晚霞漸近,遠處的小教堂鐘聲已響,祈望大家回家休息,是一幅很感人的情境畫幅。老師教小孩如何用心靈來感受傳達的鐘聲,令他對美術的欣賞發生濃厚的興趣。

許文龍:台灣文藝復興要從台南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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