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在高雄地區的國小體操競賽通常由教練L與其胞兄所指導的兩所國小包下前幾名,有志於體操的學生甚至會特地轉學到這兩所學校就讀。體操隊的學生從國小一直到國中、高中都是體操選手,到大學後會去鄰近縣市體育科系就讀,畢業後除了繼續當競賽選手,也有人會到國中、國小擔任教職,相對現在僧多粥少的教師缺額,在當時仍有多數教職缺額的狀況下,對於弱勢家庭而言幾乎是咬牙都要走下去的路。
K國小體操隊的學生們除了在K國小體操室練習之外,下午也會到五福國中的體操館受訓,高雄區的體操選手以及教練們彼此都在五福國中照過面。許多年輕一輩的教練都是教練L的門生,也正因為如此,培訓多位金牌選手的教練L的權力就高過天,得罪他就等於要斷送自己的體操與升學路。越是辛苦付出的心血就越難割捨,若想繼續待在體操界,被害人只能忍耐。
十多年前體操界內早就有關於教練L的傳聞,但是當時被和解、壓下來,而且和解一事後仍有其他人受害,教練L並未收斂。其餘被害人眼見這種加害者權力過大、難以顛覆體制的情況,只會更無法鼓起勇氣站出來。體操界路途的狹隘,直接逼迫被害人們噤聲,就算曾經有人想爆料,也被教練L的相關人士警告不要亂傳。教練L並非對每個學生都有犯行,許多未受到侵擾的學生仍一心相信他是慈父益友,被害人若出面,也等同跟這些昔日同儕對立。且教練L在近日停止職務之前仍有在學校指導學生,許多家長也不會樂見自己孩子的求學、得獎之路受到此事影響。
截至目前為止,新聞上所列的被害人們,除了在爆料公社開出第一聲槍響的人之外,第二位葉小姐是居住在國外也遠離體操界,教練L再也無法影響到她。第三位是瑜珈小菁老師,瑜珈這項目可以自己開個人工作室,就業不會受到體操界的影響,由被害人的出面情形可窺見要被害人要勇於挑戰整個體操界有多麼困難。
四、證據難以取得
剛進校園任教的教練L形象良好,與學生亦師亦友、如同慈父,平時授課風趣幽默,對學生的體操提點也十分專業。體操隊學生下午都在練習,教練L會身兼課輔老師指導學生課業,有時會與胞兄輪流接送學生回家。因此若非有足夠的證明證據,是無法讓旁人相信這麼好的教練是這樣的人。1990年那時錄音與錄影的設備不普及也不便利,受害的孩子難以取得影音證據。若非第一位報案的被害人提出有師長陪同的醫療證明文件、並指認教練隱私部位特徵,則很難取信於世人。
教練L犯行的地點除了學校體操室,尚有舊家、外出比賽投宿的旅館,這些場所共通點皆為與被害人單獨相處的場合。有的被害人遭遇猥褻,沒有監視器可以記錄,身上也沒有可以驗證的傷口;可以隔著褲子看到教練有生理反應,但無法以此指認隱私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