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北市剛畢業的菜鳥員警,都可能突破這加班費的上限!」今(23)日上午,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警工會)、消防員團體代表、民進黨籍立委姚文智、高志鵬、台北市議員李慶鋒等召開記者會,點破警界加班無上限、領不到加班費、多做40小時(相當於5個工作日)只換得嘉獎1支的現況。長期「做功德」對基層健康戕害甚距,甚至可能造成慢性疲勞、憂鬱症、躁鬱症等,再嚴重一點,就是自殺。
警察每月加班費最高100小時 隨便一個菜鳥都可能超過
談起警界過勞問題,警工會理事大白表示,目前警察每月加班費最高只能報100小時,隨便一個菜鳥員警都可能超過,此外,很多員警會利用下班時間、休假時間整理業務案件與長官交辦事項,「不只是責任制壓迫,也是主管要求,他還是要拿自己休假時間來加班,這些都是黑數沒辦法報。」
大白指出,延長工時加班不僅會造成生理疾病如腸胃疾病、心血管疾病,也會造成心理疾病方面的慢性疲勞症候群、憂鬱症、躁鬱症,「這是我們警察很常自殺的原因……應該針對延長工時部份給予額外的加給,警政署不能說『警察不是勞工』,警察工作中勤務中,24小時都承擔這樣的壓力風險!」
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8條,公務員應有加班費或休假獎勵,而大白表示,警界現行制度常以「行政獎勵」、即嘉獎來換加班費的情況,40小時換1支嘉獎:「這支嘉獎,要用我們5天的休假制度來換……一個服儀不整勤務缺失就可以對我處以申誡,今天我要凹你的話,我一直觀察你的服儀就可以一直苛扣你的假、讓你當免費的人力!」
警工會呼籲 取消100小時報加班費的上限
針對警界過勞狀況,大白代表警工會呼籲,應取消100小時報加班費的上限,並依《勞基法》進行1.33、1.66分階段加乘,各機關也應統計、公開該年度工時狀況。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楊適瑋表示,在公部門裡,警察、消防員、軍人、法警、獄警等行業的加班費議停並不是第一天被提出來,關於警界以嘉獎取代加班費的情況,楊適瑋說:「在座各位,我想要用一支嘉獎換你的薪水,我想大家都不願意吧?」
「政府先把你用過頭,再說你只能領100小時」
楊適瑋指出,現行制度規定加班費請領上限為100小時,其意義在於避免地方政府或機關過度使用人力、規定好工時上限,未料地方政府本末倒置:「無止境地用你,有事叫你停休、人不夠叫你加班,加完班再說你這月加了150小時,我們上限規定你只能領100小時喔──這東西基本上本末倒置了,本意是避免地方機關過度加班,結果地方政府先把你用過頭,再說你只能領10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