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事件」屆滿6週年前夕,立法院26日初審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針對都更不同意戶明定3道程序,若仍無法解決爭議,政府可代拆。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過去有些都更個案因釘子戶無法進行下去,將來修法若通過,可望減少釘子戶。
葉俊榮表示,此次修法,包括提高同意戶比率、土地總面積,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則從現行10分之1提高為2分之1。如果真的有異議的話,將強制舉行聽證程序,過程中若需要政府機關處理,就會積極介入、協調。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針對不同意戶處理機制有明確共識,修法後確定「3加1」程序,從劃定更新地區、提出事業概要、審查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審定,只要有爭議就會辦聽證會,每個程序都有要求的內容,也被實質審議過後才會核定,「最後再確認,都沒問題就做吧」。
不過,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今日召開記者會則質疑,《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仍有許多瑕疵,最嚴重問題是「公辦變私辦」與「自劃太浮濫」,尤其政府對被拆遷戶的居住權保障不足,更向建商靠攏,「修法內容比過去還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