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蔡政府卡好卡滿,管你去死

2018-03-28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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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聲稱,蔡政府「拔管」案之政治恐攻遠遠超越前貪污元首政治迫害,強勢「拔管」,監察院應以政府機關或公務員「違法失職」依法辦理。(資料照,陳明仁攝)

作者聲稱,蔡政府「拔管」案之政治恐攻遠遠超越前貪污元首政治迫害,強勢「拔管」,監察院應以政府機關或公務員「違法失職」依法辦理。(資料照,陳明仁攝)

台大24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討論管中閔案,但繼第一案「成立本校校長遴選爭議調查小組案」後,後續四案也都被擱置,此結果形同台大將校長遴選爭議的皮球踢向教育部。此外也同時實現了會議上某會議代表發言時所說的:「所有案子都被擱置了,今天的臨時校務會議就像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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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管爭議案像個笑話嗎?

筆者認為這是一本體制奇特的笑話集,它既像小說,又像寓言,更像一種類似於同年經驗加語錄的冷笑話個體。此刻,就由我們帶領大家深入解析「拔管」案的感悟和理解。

笑話一、行政:教育部過度政治化?

《大學法》第一條,開宗明義載明: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大學法》第十條還規定:新設立之大學校長,國立者,由教育部組織遴選小組直接選聘;其餘公立者,由該主管政府遴選二人至三人層報教育部組織遴選小組擇聘之。私立者,由董事會遴選報請教育部核准聘任之。
前項遴選小組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教育部為執行《大學法》第十條規定,特設公立大學校長遴選小組,並訂定《教育部公立大學校長遴選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

此案,教育部八次以遴選過程有瑕疵或管中閔本人的相關爭議為由發函令台大補件說明,亦持續推遲管中閔正式上任。

實務上,按照法規依法行政,台大校長遴選已通過《教育部公立大學校長遴選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產生新校長。教育部不應該發生立場失據、過度政治化,用盡各種理由違法卡管之作為。如果,它發生了反而讓該教育部之短處充分暴露,據此若說這是教育部帶給大家的一個大笑話恐怕也不為過。

笑話二、立法:張廖萬堅烏龍爆料?

2018年1月25日,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倒因為果」烏龍爆料聲稱,管中閔與暨南大學教授陳建良於中研院和台大舉辦「網路與貿易研討會」聯名發表論文,遭檢舉涉嫌不當引用陳建良指導的暨大碩士班張姓學生的學位論文。

事實上,張廖萬堅早發現張生的論文裡面已有提到引述參考「陳建良和管中閔的手稿」;當事人暨南大學教授陳建良也出面澄清,是張生引用他的部分研究手稿。

20180314- 立法委員張廖萬堅質詢。(陳韡誌攝)
立法委員張廖萬堅。(資料照,陳韡誌攝)

同月26日,臺大「研究誠信辦公室」開會認為該研討會論文非「正式學術論文」故不必另行調查是否涉嫌抄襲,並將此結果提交臺大遴委會,於2018年1月31日籲教育部盡速核定新校長,望依據原訂時程於2018年2月1日聘任管中閔。

由於張廖萬堅質疑管中閔論文抄襲,有PTT網友於隔天(1月26日)指出,張廖萬堅2015年6月在東海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台北市長選舉模式之典範移轉——從路徑依賴到路徑創新」有段落雷同類似他人論文,也有抄襲嫌疑,反被起底爆料論文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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