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關於有關社群媒體流傳「政府揮霍人民在銀行存款,台灣銀行每年承作新台幣1千億元高風險新南向ODA貸款」,台銀特別澄清,1千億元政府開發援助(ODA)貸款為行政院核定「以ODA模式推動海外公共工程執行計畫」所訂目標,並非每年承作金額,而且目前尚無承作過ODA。
台銀表示,為協助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推動公共工程,及協助工程業者在公平基礎上爭取海外工程商機,政府規劃以ODA模式推動海外公共工程,並透過指定銀行提供資金融通。
台銀指出,1000億元ODA貸款為行政院核定「以ODA模式推動海外公共工程執行計畫」所訂目標,非該行每年承作金額,且目前尚無承作ODA貸款個案。台銀強調,未來倘基於政府政策的需要,配合擔任ODA貸款承辦銀行,仍將依銀行授信審核及風險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以維持銀行永續發展,及承擔政府政策任務之能力。
台銀說,ODA運作方式是由台銀以優惠利率貸款給借款國,同時由借款國採購台灣工程業者承攬其公共工程;貸款銀行按工程進度付款給臺灣承包廠商,借款國政府依貸款合約還款給貸款銀行,政府分擔風險且編列預算補貼承辦銀行優惠利率貸款給外國政府之差額息。初期以爭取35億美元(約1000億元)的海外公共工程商機為目標,並由政府設計政策評估與專業評估的作業程序篩選案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