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林奕華繼上周六(22日)踢爆住都中心涉嫌「假蓋社宅真炒房」,以興辦社會住宅名義,用公告現值(約市價6折)購入國有閒置土地,讓北市高達7000坪精華區土地,以充裕社宅基金名義,公辦都更興建後出售。林奕華今(27)日再指出,交通部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電信協會,正在標售高達4240坪大安區泛國有土地。林奕華要求交通部立即要求財團法人電信協會停止土地標售,後續都更委由住都中心辦理。
由於國家住都中心僅願意承諾「協助評估」,非積極辦理都更事宜,原本林奕華此提案(電信協會禁賣4240坪泛國有地案)要留明(28)日院會表決處理,但後來臨時決議今天預算處理到交通組,該提案提前在今晚表決(交通委員會,案號276),最後表決結果遭否決。
林奕華指出,相關土地資產標售案,截至此次立院朝野預算協商,行政院、財政部國產署竟均不知悉,顯見行政、立法兩院,對政府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行政法人等監督機制仍顯不足,才會造成連行政院都對交通部「專案」核准一事狀況外。
大安區800坪國有土地標售48億 4240坪底價卻僅訂100億?
林奕華更對比,2021年大安區2塊合計800坪國有土地、標售金額總計高達48億,財團法人電信協會卻將大安區4240坪泛國有土地標售底價僅訂為100億,兩者面積差5倍,標售金額卻僅多出1倍,相關「專案」標售一事恐有舞弊,籲請檢調介入調查。
林奕華表示,立院交通委員會曾在2016年4月時由民進黨立委提案、經委員會決議,要求財團法人電信協會不得進行資產變賣,已進行中的標售案應立即停止;當時是總統大選過後的看守期、政權尚未交接,民進黨5月20日後首次完全執政,但當時交通部表示,遵照立院決議辦理,公文簽核者,是時任交通部長陳建宇。
林奕華指出,但到了2017年12月,民進黨執政後,一樣在立院交通委員會、一樣是民進黨立委提案,經委員會決議,卻「專案」放寬財團法人電信協會位於大安區4240坪精華區土地的標售案。當時交通部表示,遵照立法院決議辦理,公文簽核者,卻是時任交通部政務次長范植谷。
林表示,其實在2015年預算審議時,立院就曾三讀通過,要求財團法人電信協會針對有爭議資產應暫停處分,以訴訟方式處理。
林奕華質疑,為何後來2017年交通部改由次長簽核,「專案」放寬財團法人電信協會位於大安區之精華區土地標售案,且民進黨在野時,屢屢對財團法人電信協會之資產要求收歸國有;同時,財團法人電信協會是交通部捐助設立,該協會至今相關預、決算仍受立院監督、審議,何以交通部會「專案報准」該協會得以規避《國產法》第53條「500坪以上國有土地禁止標售」之規定。
林奕華:國有土地問題應責成住都中心辦理,而非便宜行事以標售處置
林奕華稱,本次預算審議過程中,交通部一度希望「財團法人電信協會土地禁止標售」主決議案,遵照自己的提案版本快速照案通過、不加以多做說明,但土地面積過於龐大,相關金額不符合比例原則,且交通部決策過程有太多啟人疑竇之處,因此即便交通部願意停止相關土地標售,林奕華也堅持要交通部說清楚,不讓可能的弊端因為臨時會預算審議有時效性就含混帶過。同時,林奕華也要求行政院責成國家住都中心即刻接手,以不出售土地方式,辦理電信協會大安區土地後續都更事宜。
林奕華表示,政府成立國家住都中心,就是協助國人解決住宅問題,當泛國有土地出現年久失修、不堪居住或有產權疑義個案,自然應責成住都中心介入辦理,而非想便宜行事以標售處置。她比喻,國家住都中心應像是「政府推動居住正義的國軍」,沒有選擇戰場的權利,愈是難以整合、困難的都市更新案,才越需要住都中心協助,也才符合國人對居住正義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