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28)日公布私立大專調薪3%調查,發現至今仍有部分私立學校刻意違法,其中許多是知名、招生良好的私立大專,包括輔仁、世新、文化等,教育部人事處專門委員曾逸群指出,若未違反規定,將依「教師待遇條例」第23條要求學校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按次處以10萬至50萬的罰鍰。
高教工會表示,拒絕依法準用公校學術研究費標準調整3%的10間私校包括:輔仁大學、世新大學、中國文化大學、真理大學、大同大學、高苑科技大學、亞洲大學、開南大學、佛光大學、正修科技大學。
高教工會強調,教師已有7年未調薪,針對讓教師薪給隨物價「調薪3%」的要求,對私校並不會有適用上的真實困難 ,以世新大學為例,年度餘絀即多達1億5421萬,對326位專任教師的學術研究費依法調整3%,人事成本僅約增加500萬,毫無困難。
曾逸群指出,依據「教師待遇條例」第7條,私立學校教師本薪、年功薪不得低於公立同級同類學校,若違反規定,將依「教師待遇條例」第23條要求學校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按次處以10萬至50萬的罰鍰。
高教工會表示,既然政府要延攬人才,改善青年學者待遇,就不該縱容這些私校大專教師忍受被違法敘薪的狀況繼續發生,呼籲政府還給私立大專教育工作者合理的勞動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