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的外勞看護在台灣沒有退場機制,當雇主發現外勞會偷吃老人家的肉,多餵安眠藥讓老人家一直睡,甚至有重摔等威脅老人家安全的舉動,雇主告知仲介想要換看護時,仲介往往會說,若沒有其他雇主願意承接,也就是找不到下家承接不適任看護,就無法換人。於是雇主每每必須配合說謊,給不適任看護一個好評,才能找到承接不適任看護的下家,導致不適任外籍看護在台灣到處趴趴走,成為外籍勞工衍生問題的一部分。
目前台灣的看護系統約有四種,依規管程度高低分別為公家長照看護人員、靠行台籍看護、接案台籍看護、外籍看護,外籍看護最不受規管,卻因為價廉而成為台灣看護人數最大宗的系統。
就是因為沒有立法管理不適任看護的退場機制,導致外籍看護食髓知味,有樣學樣,常常以「我不知道」、「我聽不懂」為藉口,逃避責任問題,而仲介不願意再花時間金錢找人,變成利益掛鉤的不良循環。
疫情來襲時,桃園因為外籍勞工問題成為破口,柯文哲說,台灣有五萬個外籍勞工,這是一個需要省思的問題。台灣有少子化問題,年輕人找不到工作,外勞越來越多,再加上不肖的仲介業者,甚至是無登記在案的幽靈外勞。疫情來襲時,只能喊話,告訴他們來打疫苗不會抓他們。一系列的問題看似無關,又似乎環環相扣。
我們不歧視也不排斥外勞朋友,他們也是台灣的一份子,但是不適任的外勞看護的退場機制,希望有縣市政府先立管理辦法規管,如果情況有改善,也可由中央立法,還給老人家一個無虞的晚年。
*作者曾任護理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