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BIM運用於工程投標分析
BIM技術,用數位化方式建立公共工程於設計初期之量體模型,並結合公共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Public Construction Commission Estimation System; PCCES)資料庫中的單價,就可以進行投標階段之成本估算。此外,數位化估價在工程變更時亦可即時計算,而且只要資訊輸入完整便能減少計算誤差,讓投標金額之估算精準度提升。因此,筆者建議行政院工程會應推廣BIM技術與公共工程投標結合,並委託顧問機構在一開始設計之初期就要將BIM量體先建置,同樣地,投標廠商也要藉由BIM,來檢核政府招標標的工程量體,有無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藉此初估投標標的所需工程造價,以減少得標後的經費落差。
三、小結
BIM技術在台灣已經在營建產業已有陸續推廣的跡象,也有部分研究及實務上之運用,但還不夠普及,所以尚有部分技術及驗證未盡完備。而我國的政府採購法並未將BIM技術完全納入,本文希望業界能將目前使用BIM技術的經驗與政府機關共同研擬,將BIM技術導入採購法,讓數量計算結果可以納為招標之依據,以減少投標標單各工作項目的錯誤,也讓投標廠商可以更精確評估投標金額,增加投標成功機率,並減少得標後須辦理工程變更(CCO)之預算追加。
*作者為國政基金會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