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帳篷本身就是言論自由的表現啊!為什麼帳篷在那裡那麼多年,現在才突然來拆?除了依法行政,還有更多的價值……」今(30)日,鄭南榕基金會舉行「鄭南榕&言論自由」研討會,長期研究憲法的中研院學者廖福特先是提起日前獨派團體公投盟帳篷遭台北市政府強拆一事,再強調應廢除《集會遊行法》,保障言論自由:「時代改變,不是靠法官你要有良心、你要知道言論自由,重點是要整個都改掉啊!」
紀念民主運動人士鄭南榕自焚殉道的「言論自由日」、4月7日即將到來,鄭南榕基金會於台大社科院舉辦研討會,邀請學者演說,其中律師陳其以街頭抗爭遭判刑狀況討論言論自由受侵害的情形,並由中研院學者廖福特對該研究提供回饋、建議。
「拆帳篷驅趕人民,是不是有更多價值值得去追求?」
陳其提起日前公投盟帳篷遭拆除一事,提問:「政府拆了一些帳篷、驅趕一些人民,我們追求社會秩序、環境整潔,但是不是有更多價值值得我們去追求?」
陳其也提起日前三一八學運佔立法院案判決,二審法官維持一審見解,以「言論自由」主張被告全體無罪。陳其強調:「這判決在看似言論自由的今天可能稀鬆平常,但(我研究的)統計數據會告訴大家,這樣的判決非常難能可貴……我們今天爭取到的言論自由非常困難,未來有更多爭取的空間。」
陳其調查2000–2013年社會運動、街頭抗爭遭起訴後的判刑,發現有6、7成是以罪判決,他點評:「法院做這判決,沒意識到集會自由跟人民言論自由息息相關。過去絕大多數判決是沒有寫到言論自由的,這期間(2000–2013)台灣對言論自由的看法,是非常黑暗的……。」
2014年以後有改變 廢核遊行、反大埔拆遷抗爭皆無罪
以「誹謗」來說,陳其指出,法院認定有誹謗、侮辱人的故意並認定有罪,這就是沒做到言論自由最大的保障。但陳其也說,這樣的情況在2014年以後有改變,例如廢核遊行、反大埔拆遷抗爭皆無罪:「2014年抗爭密度是非常高的,人民不斷突破司法跟法律,法官對於人民見解會鬆綁、去看他手段跟訴求如何,如果不會影響太大,就做無罪判決。」
對於陳其提出的報告,廖福特笑:「大家看《集遊法》29跟30條,陳律師講的比較溫和,什麼有罪無罪──這兩條廢掉就好了,不用去討論有罪無罪,不用討論什麼首謀!」
回顧陳其提出的數據,廖福特笑說這簡直像「司法左輪手槍」,有罪、無罪就像看運氣來決定要不要挨子彈,雖然2014年以後看起來不錯、有罪的比較少,但法律沒有改,2015年仍是有有罪判決:「你製造一個法律、讓行政機關跟司法機關做自主詮釋,他永遠處於不確定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