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思博觀點:從侯友宜在鄭南榕案的角色看轉型正義

2018-03-22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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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聲稱,「侯組長」任務本身沒有合法性爭議,即便從綠營角度否認其正當性,那也是國家整體負責的問題,「侯組長」個人有什麼責任可言?(資料照,風傳媒)

作者聲稱,「侯組長」任務本身沒有合法性爭議,即便從綠營角度否認其正當性,那也是國家整體負責的問題,「侯組長」個人有什麼責任可言?(資料照,風傳媒)

已正式投入年底新北市長選舉的新北市前副市長侯友宜,日前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當年他擔任中山警分局的刑事組組長,受高檢署陳耀能檢察官的指揮,率隊執行拘提鄭南榕的行動,侯友宜定義那是一場「不完全成功的救援」,然而鄭南榕基金會及其家屬,還有部分獨派人士,認為侯友宜的發言是「規避責任」,「迴避面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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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的,鄭南榕的家屬以及獨派人士,完全無法接受侯友宜對鄭南榕事件的定義。事實上,鄭南榕個人及其事件,在台灣的歷史上已經獲得相當公允的平反,後人都為鄭南榕即使犧牲生命,也堅持捍衛言論自由而動容,鄭南榕所推崇的民主價值,已經獲得台灣民眾的普遍認同,刑法一百條早已廢除,然而獨派人士對侯友宜的批評,是基於所謂「轉型正義」的理由,表達對侯友宜「究責」的要求。

對於獨派人士來說,侯友宜之所以必須要為鄭南榕事件「負責」的原因,在於獨派人士定義下的「轉型正義」中有一個說法叫「不法國家」,意即不只是侵害人權的個案非法,連整個國家體制都不具合法性,這種說法不啻將威權時期迄今日仍沿用的國家體制的建造者、維護者、參與者一律打上「幫兇」的烙印,那麼要求威權體制下的公務人員「交代」、「洗白」也就似乎言之成理了。

因此無怪乎民進黨2016全面執政之後,以國家財政困難,既有的年金制度即將無以為繼為由,大砍軍公教人員的退休年金,因為對民進黨而言,公務員既是威權體制的扈從者,多數的「軍公教」人員就是與他們立場相對的另一群台灣人民,對於削減非我族類的福利,當然不必手軟。

對於民進黨的觀點,筆者無法苟同,例如孫運璿院長、李國鼎資政、趙耀東部長這些當年國家的建設者、維護者、參與者,難道都只是口是心非,被迫服從於不法政權的懦弱之人?相反地,筆者認為他們都相信自己在為合法的國家做有意義的貢獻,而不是把自己視為受豢養的家臣。綠色史觀對這些在冷戰中鞏固民國的努力幾近全盤否定,反而才帶著「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封建遺風。

因此筆者認為,「侯組長」當年依法配合執行高檢署的拘提任務,這個任務本身沒有合法性爭議,退百步言,即便從綠營角度否認其正當性,那也是國家整體負責的問題,除非執法過當,「侯組長」個人有什麼責任可言呢!難道是競選就有責任嗎?道理何在?「轉型正義」不應該被扭曲成為獨派鞏固執政優勢的工具,這樣只會造成社會的裂痕永難癒合,挾正義之名卻不斷製造歷史的曲枉。

*作者為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思想進擊」召集人、前台南市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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