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正東觀點:要修憲,先學習制憲者包容尊重的風範

2022-02-14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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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審查議案。(柯承惠攝)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審查議案。(柯承惠攝)

農曆年前,立法院的修憲議題攻防沸沸揚揚,但後來雷聲大雨點小,只有降低投票年齡一項送出修憲委員會。過年後立法院重新開議,最快2月底修憲案將送院會表決。其實,已有憲法學者提過,降低門檻無須經由修憲,若修憲未過更有害於降低門檻。更進一步說,用一條不須要修憲的修憲案,或是複決不過的修憲案,作為行憲紀念75周年的獻禮,實在有負於中華民國憲法深厚的歷史和當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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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成立後,一直沒有穩定的根本大法。國父孫中山生前疾呼召開國民會議,重新制定憲法。為實現國父遺願,國民政府本訂於民國25年11月12日召開制憲國民代表大會,為此立法院於當年5月通過憲法草案,是為「五五憲草」。但因國代選舉過程不順利,延到隔年召開,隔年抗戰爆發,制憲工作只能延宕。抗戰勝利後受到國共談判影響,一是中共要求先改組政府再選舉國代,後又因國府希望等候中共提交國代名單,如此再順延三次。直到民國35年11月12日終於召開制憲國大(包含18位臺灣省國代),並於12月25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憲法,36年12月25日施行,到今年12月整整75周年。

若說這部憲法是意外的產物,絕不為過。制憲國大召開前,國民政府曾邀集共產黨、民主同盟、青年黨代表召開政治協商會議,除商議政府組織、軍隊整編外,也制定憲法草案。雖然國民黨偏好五五憲草,由國大掌握組織政府權力,且總統掌握大權,但中共和民主同盟偏好由人民行使組織政府權力,且對總統權力盡可能限制。為求實現團結,國民黨對中共和民主同盟的要求多數接受,並委請共產黨也同意的人選—民主同盟張君勱負責起草,避免落入國民黨一黨之私。

制憲國民大會。(維基百科)
制憲國民大會。(維基百科)

後來,雖因國共談判破裂,中共和民主同盟缺席制憲國大,但張君勱退出民盟,另立民社黨參加制憲國大。進入制憲國大,沒有中共和民主同盟,回到五五憲草的聲浪更大。由於民社黨的堅持,以及當時國府主席蔣中正和立法院長孫科的鼎力支持,政協草案得以保全,與國共皆無淵源的張君勱也成為中華民國憲法之父。可以說,為團結國人以創造和平,國民黨在制憲過程盡可能尋求最大共識。雖然當時未能立即實現和平,卻留下一部具有內閣制架構和濃厚進步色彩的憲法,為四十年後的民主化工程預備道路。

自開啟民主轉型以來,中華民國憲法不但繼續擔當民主自由的象徵,更成為臺海和平的守護者。首先,中華民國是臺澎金馬兩千三百五十萬人的最大公約數,無論是蔡英文的就職演說,還是國民黨的兩岸政策,都強調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同時,民國36年頒布的中華民國憲法,以及民國80年頒布的憲法增修條文,既是過去政府主張「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的基礎,也是1992年兩岸兩會談判時我方表述內容的依據,一個中國和九二共識正是大陸多次聲明兩岸互動的政治基礎。更進一步說,在陳水扁和蔡英文兩位總統任內,民進黨政府如何處理中華民國憲法都是美國看待兩岸現狀的指標,而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在臺澎金馬開展的民主自由經驗,更為國際社會所稱許。我們可以自豪地說,中華民國憲法具有同時滿足美國、中國大陸和臺灣三方的條件,是維持大三角和小三角均衡的關鍵。

憲法本為保障少數,而非將多數決推到極致。虛己容異以求團結革新,不但是憲法時刻應該有的態度,還能在維持制衡中創造進步的制度,這是中華民國憲法制憲者留下的美好典範。很遺憾,每次執政都要修憲的民進黨至今都沒學好這門功課。我們希望大陸方面正視中華民國憲法在兩岸關係不可替代的地位,這是兩岸從相互尊重走向攜手合作的起點。但更根本之道,則是民進黨放下用「去中」定義「臺灣」的執著,珍惜中華民國憲法中並存的「中國性」和「臺灣性」, 善加運用憲法在主權和治權之間的模糊空間,讓中華民國憲法不但能維持現狀,還能開創未來。

*作者為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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