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勒斯的哲學與國際觀
一般人對杜勒斯的印象,都知道他是反共大將,制訂戰爭邊緣政策,把他當冷戰勇士,對他的評價也著重在他擔任國務卿的年代,那是韓戰剛結束,冷戰對峙嚴重時期,人類面臨核子毀滅性武器,兩大陣營必需謹慎因應的危險年代。
但杜勒斯的宗教背景、律師訓練,和政治與外交家世培養出來的性格,顯現他處理外交事務並不是絕對性的堅持法律與道德原則,而是趨向務實、考慮現實的可行性、美國國會能接受的程度,和國際社會的態度。
宗教對杜勒斯的影響,最重要的是和平主義;要維持和平,他主張以演變、漸進方式改變現狀,而不是以武力手段尋求立即解決。根據這個原則,他主張國際間爭端,應尋求和平解決,如果一時找不到合理解決之道,便應有耐性,不強求解決,等時間與環境演變到能適當解決的時候再說。如果有一方不待時機成熟便要強行解決,那只有戰爭,而基本上他不主張戰爭。
律師和宗教影響,使杜勒斯接受世事的相對性,和不追求理想主義的完美。他外祖父是共和黨的溫和派,國際主義者,他在政治上也走共和黨溫和派,外交上跟他外祖父一樣的國際主義者。不完美常反映在民主政治的妥協,杜勒斯的黨派屬性,雖然使他成為共和黨戰後外交政策的主要建構者,但他瞭解戰後政治環境,外交政策需要國會兩黨支持,而國會也成為他對外交涉時可運用的籌碼。
杜勒斯寫過許多討論國際問題的文章,1920年代到1930年代的論述結集成《戰爭、和平與改變》(War, Peace and Change),戰後所寫涉及和平之概念與冷戰架構的討論,則以《戰爭或和平》(War or Peace)出版。
《戰爭、和平與改變》的基本立論在強調改變是不可避免,頑固的抗拒改變現狀,杜絕和平改變的機會,只有導致戰爭。他主張去除改變的阻力,培養便於和平改變現狀的條件,因為改變的阻力會造成分裂,也導致戰爭。
他也批判短視的民族主義,認為民族主義的意識型態是毀滅我們的最大威脅。玩弄民族主義的獨裁者把國家個人化,把自己與神等量齊觀,其他國家則屬邪惡,這種概念應加制止。他主張開明的自我利益和國際主義。
杜勒斯對現狀、和平及慎防獨裁者藉民族主義興風作浪的論述,乃因他曾參加戰後處理賠償問題的經驗,及瞭解德國在戰後再起的背景。他指出,在1920年代,美、英、法都在鼓吹和平,但他們的理想都未能達成,基本原因就在對和平的性質與觀念嚴重誤解。和平被視同「現狀、穩定與僵硬」,沒有良性改變的機會
依他的哲學認知,改變是必然的,而改變只有2種方式:和平的改變,和武力的改變。他強調和平改變的必要,那也是人類終要面對的事實。他主張透過改變的架構以尋求和平,並指責美國在1930年代只是保守的國際現狀維護者。
杜勒斯對堅持現狀的人有尖銳的批判。那些生活在優裕環境下的人,試圖無限期的保持眼前的狀態。對他們而言,和平的意義是他們所處的地位不受干擾,而干擾和平的人也就是尋求改變的人。杜勒斯指責試圖維持現狀者是明知改變不可避免,卻想藉對現狀貼上「和平」標籤,來拖延改變的發生。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曾任聯合報駐華府特派員、台灣日報駐美主筆。現為自由時報特約撰稿人,從事美國東亞外交事務研究。本文選自作者新作《杜勒斯與台灣命運:一代巨人留下台灣民主獨立的生機》(玉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