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法大論戰 從「雙禁」變成「一開一禁」是進步還是妥協?

2022-02-25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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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對於修法草案中規定未來菸品販售重量須在15克以上,蔡孟翰認為,也有造成貿易障礙的可能性,以近期的美國牛肉和日本福食為例,政府過去以保障國人健康為理由做進口限制,「聽起來很合理,但也變相會是一種貿易障礙」;而在菸品的規範上,政府同樣必須提出科學證據並通盤詮釋,不能用某些理由變相禁止國外菸商販售輕量型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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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一禁是對菸商妥協 董氏基金會:修法將形同虛設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圖/葉滕騏攝)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菸害防制法修法一開一禁是對菸商的妥協,也將讓修法形同虛設。(圖/葉滕騏攝)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受訪時強調,「我們的立場只有雙禁」,新版草案針對傳統紙菸規範加嚴的部分應該予以肯定,但對於加熱菸的妥協卻是「對年輕人影響會最大的部分」。她表示,台灣已經15年未修菸防法,「我們絕對支持讓菸害防制法趕快通過,但是用一個對菸商主攻的年輕人市場妥協,真的值得嗎?」

林清麗質疑,台灣過去以行政命令禁止加熱菸和電子煙,「但沒有去做修法也沒有做真正執法,現在一開一禁要怎麼執行?」她指出,現在各式小煙館、電子煙店到處都是,買加熱菸和電子煙的實體通路也幾乎重疊,未來業者「換湯不換藥」只要需要換個招牌,一樣可以買到電子煙,「只是加熱菸一開放,修法就會形同虛設。」

「菸品盛行了八、九十年後人類才知道菸害,台灣用了將近四十年的努力,才讓吸煙率減低了一半,今天明明就知道一樣是有害且會讓人上癮的東西,為什麼可以從禁止變成開放?」林清麗說,台灣在防疫上用最高規格造就了「公衛台灣」的聲譽,「然而對菸害防制為什麼可以採取比較寬容和包容的角度?」

修法未納入消費者意見 菸權會批評「完全是政治考量」

「我並不認為一開一禁是進步的做法,會有一開一禁完全是政治考量。」台灣吸菸者權利促進會理事長陳麒安受訪時直言,回顧過去菸防法的立法和修法過程,從未納入使用者和消費者的意見,所謂進步的法案應該是按照公共政策的制定程序,廣納社會各方不同態度和建議,而不是獨斷的決定一開一禁。

陳麒安批評,面對新興菸品會有一開一禁的管理模式,是長期以來的立法怠惰所造成,「怠惰到很多東西出問題」,過去用藥事法規範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但當煙油中不含尼古丁時就很難去規範,現在用概括性的名詞去定義類菸品,就是不想把管理和稅收問題弄得太複雜,「事實上並沒有辦法解決問題,只是變成地下化。」

陳麒安也指出,草案中的罰則也是「高得嚇人」,甚至比《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還要嚴重,違法製造、輸入電子煙的業者可以處一千萬以上五千萬以下罰鍰,而製造、運輸、販賣一級毒品,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無期徒刑還可以併三千萬以下罰金,「罰鍰是行政罰法,竟然比刑法的罰則還要高。」他強調,法律制訂是要讓人民樂意去遵守,否則只會淪為「符合台灣民情的一種做法」-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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