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不依法,既無法律常識更不知大學自治
大學自治是民進黨創黨以來打下的江山,民進黨或蔡政府到底和管中閔有什麼深仇大恨?不惜毀棄既有理念?荒唐的是,大學法、校長遴選辦法、校長遴選委員會、校務會議…,所有的「法制」框架,都攔不住教育部,一再使出愚蠢的招數,這只證明一件事:潘文忠確實不適任教育部長,因為他對大學自治沒有理念,對學術自由沒有概念,很難不讓人質問:潘文忠到底誰找的?!如果教育部長是當初從台大副校長轉任、如今的科技部長陳良基,不論發不發聘給管中閔,會不會有比較漂亮的說法和做法?
然而,事態一發不可收拾就永遠沒有「如果」,蔡政府任命潘文忠就說明他們的腦袋裡沒有高教與學術這回事!
最遺憾的是,蔡政府裡也堪稱博士成群台大成幫,潘文忠再不懂問問總能懂,舉目四望,三個多月了,竟無人能給他一個正常的答案,鬧到內政部長葉俊榮「赴中兼職」一兼三四個,其「紀錄」比美管中閔,兼職愈多愈說明這些都數虛銜被掛名,可笑的是,潘文忠面對葉管兼職兩樣情,葉合法而管「違法」,更坐實潘以顏色分的兩套標準,他要管中閔出面說明,却沒有隻紙片語函送管中閔,所有的公文電郵都是衝著台大去,偏偏台大的說明不符潘意,他就能視若無睹,台大說管合法,他就搞出跨部會諮詢小組,要管曾任職機關全報告,說穿了就是運用(行政團隊)政治力施壓企圖搞出一個非法兼職,這就叫做愚蠢!政務官不論任職於馬政府或蔡政府,若能於任職期間還違法兼職,人事總署可以關門了,而且歷任人事總長應該追究彈劾!
更重要的,「違法」二字豈是教育部長說了算?這表示潘文忠連基本的法律常識都無,有沒有違法得司法裁判,若進入偵察程序則叫「偵查不公開」,法律上還有一點:不能要人自證無罪。管中閔有沒有說明?他其實說過「這一切都是莫須有」,未受聘沒受薪,其言雖簡約,却與葉俊榮的自辯之詞所差無幾,能有什麼差別?兩岸學術交流是兩岸開放以來的重要項目,學術無涉政治,不要說葉俊榮曾赴陸,即使這次校長選舉志在必得却落馬的諸位候選人,也多曾登陸訪學,要不要一併徹查呢?還是學術不得交流的枷鎖只套給管中閔?
教授從政只聽一把號,讓台灣民主變蒼白
可笑的是潘文忠,可悲的是蔡政府一缸子所謂的知識份子、大學教授,面對這麼荒唐的戲碼,毫無因應之力,落井下石者有之,坐壁上觀看歹戲者有之,葉俊榮多好的學者,面對爭議不卑不亢表示,能被掛名表示學術地位受到認可,應該感到光榮,為什麼他不為管中閔感到光榮?然而,他說訪學授課沒收錢,這豈不是「無料資匪」?授課不計鐘點費總有演講費吧?否則不是貶低台灣學者行情,就是指控中國的大學沒有專業規矩,這只說明葉俊榮面對「爆料」,他還是心虛或膽怯的,膽怯與心虛的不是他赴陸訪學,而是舖天蓋地逃無可逃的綠空氣,令人窒息。
潘文忠仰承上意,彰顯蔡政府盡皆風骨有缺之輩,葉俊榮若非被「抓包」,他不會出面,同樣的,另外網傳十六位也曾在大學任職的政務官,誰會為正常的兩岸學術交流置一詞?誰肯告訴潘文忠,愚蠢也要有個限度?包括科技部長陳良基。曾為大學教授,沒能讓他們為蔡政府提供建設性的意見,悶著頭只想躲在風暴之外,恨不能輿論或民眾忘了他們,當蔡英文在電視機前細數「還拿不出成績的政績」,她還是不明白,只容綠喇叭、一把號的團隊,不可能奏出磅礡樂章。
民進黨真的贏太多了!全面執政的民進黨,沒能成為綠巨人,相反的,却讓台灣民主變得蒼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