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外公、外婆作俺公、阿媽,對外人則稱外公、外婆,以免生誤會。簡編把外祖父等稱謂均加註「今亦稱…」,不妥。學生看了習非為是,對外人用阿公、阿婆稱外公、外婆;以祖父、祖母稱外祖父、外祖母,平添誤會。出了台灣和其他華人交往,更會被笑。
建議其加註,外祖父的,刪去「祖父」,其餘改作「俗稱外公、爺爺、阿公…等等,因地因人而異。」外祖母的,刪去「祖母」,其餘改作「俗稱外婆、奶奶、阿媽…等等,因地因人而異。」外公、外婆的,加註可刪連結參考上述即可。其他,阿公、阿嬤、孫子、孫女、外孫、外孫女等詞條,內容亦修改得不妥,請比照上述修正。
「凡同姓可稱父,凡異姓不可稱父。故舅之也,今俗人言舅父者,非也(《說文》舅字段注)。」除稱謂前置形容詞以示非與父同祖外,異姓稱謂皆不可加父字,故舅父、姑父、姨父之稱皆非。簡編說外祖父亦稱祖父,難逃俗人之譏。
或有人說,時代不同何必因循傳統舊說。此言半對半錯,傳統非不可改,但要理由確實,豈可想當然,藉口「進步價值」就擅改。須知文明發展過程,「路徑依賴」厥功至偉。今我們所用親戚稱謂全沿用傳統稱謂,每一稱謂咸有文化脈絡可尋。不知其文化脈絡,師心自是妄論是非,乃無學亂來。
無學亂來若成習,擴及他事,知識貧乏,大膽假設有餘,小心求證不足,恣議漫評,鬧笑話事小,釀災禍事大。清代大儒戴震感憤說:「其於天下之事也,以己所謂理(理學,此作「道理」用),強斷行之,而事情原委隱曲實未能得,是以大道失而行事乖。…自以為於心無愧,而天下受其咎,其誰之咎?」觀今政壇,豈乏其人?
綠營為了政治台獨而搞文化台獨,對前者我尊重,後者則期期以為不可,那是魯莽禍台。這次事件就是警訊,再胡搞下去,類似荒唐情事必相繼不絕發生。屆時台灣就退回清朝,讓唐山人嗤笑「台灣蟳無膏」!
*作者為無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