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上路的「公教人員年改新制」規定,7月1日後離婚的公務員,若結婚超過2年,離婚配偶可按比例要求分配退休金。教育團體對此不滿,今(15)日到民進黨中央黨部前抗議,要求啟動修法並暫緩實施。
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李曼麗表示,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和時代力量標榜這是進步立法,是為了性別平等,但他們忽視台灣公教人員女性占了56.6%,公立學校教師女性更佔61%。若她們遇人不淑要以離婚收場,退休金還要分給前夫,這樣情何以堪?
北教產理事長李惠蘭也說,在她身邊有很多親友,20年的婚姻幾乎都是在外遇的陰影底下,而一旦此法通過,對方不只不用負責,還可以剝奪掉你一輩子辛苦賺來的錢,「若你不給還不行,它會直接從你的戶頭去扣。」
李惠蘭:被家暴者身心都受害,還要興訟保權益
李惠蘭表示,尤美女說遇到外遇、家暴等理由離婚者可以興訟,請求不分配退休金,但打官司要耗上的勞力、心力、時間、費用都是負擔,在被家暴者身心都受害的情形下,還要興訟才能保有自己的權益,根本是雙重打擊。
李惠蘭舉例,一個退休的公務人員每月拿到的退休金大概是33188元,但一旦離婚,對方把他另一半的財產拿走後,這公務人員就只剩下16080元,比台北市低收入戶每月的平均收入16157元還低,宛如「下流老人」。
教育團體表示,法條雖然規定沒有退休金的配偶才能請求分配,但沒有退休金不代表就是經濟弱勢,許多人雖沒退休金,個人資產卻不少。以「有無退休金」作為分配條件,與德日兩國的立法原旨天差地別,變成是懲罰有退休金的公教人員,「非常可惡!」
教育團體認為,最佳的處理方案是立法將未來的退休金納入離婚時可一併分配的財產,而且全民適用,才符合公平分配的宗旨。
對於此法將在7月1日上路,教育團體要求暫緩實施,並要求軍、公、教、警、消、勞工等,都要納入改革,否則他們將不容許政府用「暴力手段」剝奪自己的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