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政府跟蔡政府都欠缺資訊人權意識,這不是哪個政府的問題,而是政府本身!」今(16)日,台灣人權促進會公佈歷時3年調查之「2018台灣網路透明報告」成果,研究專案經理何明諠指出,2015-16年有高達7萬件網路個資調閱請求,本土業者百分之百配合,人民卻對自己隱私被侵犯一無所知。台權會副會長、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邱文聰則指出,認真來說馬政府、蔡政府都欠缺資訊人權意識,政府應重視資訊人權被侵犯的問題。
台權會副秘書長邱伊翎表示,目前政府並沒有主動公開每年到底要求網路業者提供多少個人資料,但就本次調查結果,光2015-16年間就有7萬次調閱請求;由於政府並未主動公開相關資訊,本次調查係台權會與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要求公部門提供資料,這7萬件還不是真正完整的數字。
邱伊翎指出,美國監控問題雖受批評,但美國數字還遠遠不及台灣,而台灣檢警還抱怨目前監聽不夠、要求引進更多的技術來監聽,恐嚴重侵犯人權。
台灣網路透明報告專案經理何明諠報告,本次調查方式是發公文要求主管機關提供資料,涵蓋中央與地方60多個主管機關、六都警察局等。
本土電信業者100%配合檢調調閱 國外業者比例僅一半
調查發現,政府2年就有7萬次向網路業者調閱網路個資的請求,主要由檢警調單位提出,警政署提出請求就佔了1萬件。當檢警來要使用者資料,本土網路業是「完全配合」,只要接到請求必然同意、配合率高達100%,前4名為中華電信、台灣固網、新世紀資通、亞太電信。至於跨境(即外國業者),例如Google、微軟,同意比例只有一半。
對於本土業者同意比例為「百分之百」的狀況,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台權會副會長邱文聰解釋,國外企業遵守法律,會拒絕檢警非法調閱資料,但台灣犯罪偵查有時候會沒有按照正式程序進行,便宜行事,而本土企業對於這種要求通常樂於配合。
檢察官准許比例達98% 民團質疑是否成橡皮圖章
警察調閱網路個資需要經過檢察官與法院許可,而就結果來看,檢察官准許比例高達98%、接近百分之百准許,到法院這關則剩約7成,這讓何明諠質疑:「檢察官真的有在審核申請嗎?檢察官第一階段扮演的是橡皮圖章的角色嗎?」
坦承會跟FB要資料 警政署:僅調閱登入、登出IP,私人對話看不到
對於台權會調查結果問題,警政署代表、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豐裕回應,目前警政署確實會跟facebook要資料,但只能調閱登入、登出的IP記錄與公開個資,因為台灣沒有真正實行實名制,所以拿到的資料可能是假的,facebook也只願意部份配合,不是全方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