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申照要靠洪耀福「溝通」,無怪乎鏡電視董事長人選一變再變,變到請出前中華電信董事長鄭優(內定),還得靠洪耀福出馬「壓陣」,而這些願意買洪耀福帳的股東們,看待洪耀福當然不只是以「民間人士」視之。
鏡電視成「媒體表率」?民進黨寫下「拍案驚奇」
第五,同樣的,如果不是認為洪耀福對鏡電視有影響力,原民視副總蔡滄波有意轉換跑道到鏡電視,又何須央洪轉交履歷?前董事長陳建平亦順從與蔡面談,唯一差別是,陳建平認為電視尚未正式開播,不宜這麼快更動總經理,故而建議先以有給職顧問聘用,肆後再行人事調整,陳建平若知道自己是要被「政變」的主角,真不必費這麼大力氣,為鏡電視設想比較合理而不被外界非議的人事調整程序。
簡單講,除了洪耀福聲稱自己是「民間人士」,與鏡電視鬧劇相關的一眾人等,全部視他為「總統特使」、英系代表、甚至還是政府代表;而洪耀福出馬,照他自己的說法是「府院有共識」後出面溝通,不正坐實他就是民進黨政府意志的代表嗎?問題是,既為民營電視又何須「府院共識」?鏡電視又不是公廣集團的一員,也不是Tawan+大外宣工具,董總人事竟需要民進黨智庫副董事長出馬喬人?這樣的電視台若成為「媒體界表率」,那也是接受政黨指導的表率,眾媒體能不甘拜下風嗎?
鏡電視在元月下旬獲得執照許可時,附有多項附款要求,包括包括股權結構、負責人資格、公司財務、公司人力、經營方針、內容製播、內部控管與公共問責、勞動權益等;而根據NCC的說法,鏡電視董監雖全部換人,與之前申請時到會面談的人不同,但之前鏡電視提出的營運計畫及獲得許可時的承諾仍要履行,而鏡電視則已對外「證實」,NCC已經核准五月八日開播,「聽話」的NCC如何審查鏡電視新的董監人事變更案,對這二十一天的媒體亂象之經典教案,又會做何「行政要求」?這齣洪耀福指導下的媒體「拍案驚奇」還不到終章,值得拭目以待下一個驚嘆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