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候選人管中閔被爆出在中研院任職與擔任政務官期間曾於中國違法兼職。對此管中閔雖一直「澹然冷靜」,堅稱指控是「莫須有」,但違法兼職這把火已經燒向學界與政界。
藍委列近二十位閣員要求徹查
內政部長葉俊榮首先被發現曾於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短期講學,為期一個月;台大校長候選人、中研院副院長王汎森也被發現曾於二○○四年在山東聊城大學擔任兼職教授;新上任的教育部長吳茂昆人事任命案公布後,被發現他曾於擔任東華大學校長期間兼職中國國家科學研究院顧問。藍營立委更羅列出近二十位曾於國立大學任教的內閣成員,要求教育部徹查。
管中閔是否涉及兼職?三月的台大校務會議已有過辯論。質疑管中閔的師生舉出「證據錄」,內有廈門大學王亞南經濟研究院的網頁截圖,寫明管中閔為「兼任教授」(Adjunct Professor),還有指導研究生。而從台大財金系網站找到的管中閔履歷中,也寫到他曾在廈門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與西安交通大學任職(affiliation)。
當管中閔的兼職行為不斷曝光,首先跳腳的是台大機械系教授陳炳煇。廈門大學曾於一○年要聘請他擔任客座講座教授(Visiting Chair Professor),只要每年赴中講學兩個月,就會支付十萬元人民幣。由於擔任廈大教授必須經過審批,又涉及與校方權利義務關係,他為求小心而向台大申請,卻遭人事室打回票。「為什麼管中閔可以擔任兼任教授,我卻不能當客座講座教授?」
陳炳煇不是第一個受到類似邀請的公立大學教師,中國各大學早就頻繁向台灣資深教師招手,不管是正常、合法的學術交流,或是直接授予職位及薪酬。他們未必涉及兼職,有不少是在退休或離職之後前往中國任教。一位公立大學政治系教師胡佳漢(化名)表示,中國本地教師知識社群較為封閉,所以想積極透過交流與國際接軌,認識新興研究主題。
拚「惠台」,招攬年輕學者算績效
陳炳煇指出,台灣早期的確在學術研究中較占有優勢,但中國在○五年至○八年間的研究能量進步神速,有千人計畫、長江學者,九八五、二一一等重點高校都已經跟上台灣。不過政大傳播學院兼任助理教授李政亮仍認為,就人文社會學科來說,台灣在傳播研究、法政與財經領域都還領先中國。
李政亮表示,在習近平頒布惠台三十一條政策之後,直接招攬年輕學者更成為重要的硬指標,同樣影響官員和大學績效,各地方都積極動員。據瞭解,有些台灣老師甚至不需要負擔教學工作,只要負責撰寫SSCI論文,增加論文產出,爭取前端大學排名。專門負責衝高論文數的老師,其薪水往往也比一般老師還要多。
胡佳漢也觀察到,中國本地大學面臨激烈競爭,不僅是重點高校,其他二、三線大學也想透過學術交流提升競爭力,所以頻繁邀請台灣老師前往。「在中國還是不能講民主」,胡佳漢雖曾受邀到中國大陸大學固定授課,但認為台灣較有講學自由,又考慮到在台灣常兼任行政主管職,可能涉及兼職,所以就沒有前往。
兩岸學術交流不論在什麼研究領域都已屬常態,台灣教師到中國進行短講、主持工作坊都是正常且合法的行為。根據中國官方統計,台灣每年赴中國大陸學術交流將近一千人次;近五年來,平均每年有超過二十位台灣人擔任中國教育部直屬大學教職,包括兼職、客座、講座或名譽教授,而且有增加趨勢。
是否聘請校外老師漸漸成為大學評鑑指標,部分大學雖要求各系聘請校外老師,但形式往往大於意義,只是頒發證書。陳炳煇表示,中國的大學往往為了表示尊重,給予一個「兼職教授」的頭銜。他曾在○六年前往寧波大學演講,後來才發現校方在未知會當事人的狀況下發布新聞稿,頒布「兼職教授」。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各級政府機構公務、公職人員非經陸委會授權,不得與中國大陸人民或團體簽署任何形式的協議。公立大學教師已是準公務人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當中也規定:「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同時教育部在一五年的函示就提到,教師非常態性(非固定、經常或持續)應邀演講或授課就毋須報准。
的確有人長年遊走於灰色地帶
惟據瞭解,兼職教授通常只有授課一、二次,不可能每周固定授課,也不太可能擔任導師或指導學生論文。根據廈門大學給台大的公函,管中閔雖被聘為客座教授,但不授課、不支酬,沒有擔任博士生指導老師,僅是一個榮譽。
不過胡佳漢認為,不管頭銜是什麼,教育部的規定很清楚,若真的要查,從是否有聘書、薪酬以及是否常態性教學就可以知道,「就看要不要守法」。
但有老師透露,教育部雖然要求必須遵守規定,在沒有兼任行政職的狀況下,若有老師到中國大陸大學兼職,幾乎不會被發現,的確有人長年遊走於灰色地帶。面臨台大校長聘任爭議以及連環爆出的大學教師赴中兼職爭議,具高教經驗的教育部長吳茂昆如何滅火,解決學術界內部存在的陋習,是一大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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