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網站巨擘「臉書」近來陷入英國科技公司「劍橋分析」竊取高達8700萬用戶個資的醜聞,臉書執行長祖克柏日前才在美國接受國會議員連番拷問,並承諾加強保護用戶個資。但《路透》卻踢爆臉書說一套作一套,因為包括台灣用戶在內的15億用戶隱私管轄權,將被臉書移出他們位於愛爾蘭的國際總部,以規避5月25日生效的《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則》。專家抨擊,此舉將使用戶個資的隱私權受損。
台灣用戶個資 現受臉書愛爾蘭國際總部管轄
目前除了美國、加拿大以外的全球臉書使用者的資料,都受臉書(Facebook)位於愛爾蘭的國際總部管轄,適用歐盟的法律。臉書一旦更改用戶隱私管轄權,除了美、加、歐盟以外的15億人的資料管轄權,都將移至美國加州的臉書總部,這些用戶的資料將適用美國法律,而不是《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則》(EU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
EXCLUSIVE: Ahead of the launch of a strict new data protection law by the EU, Facebook is about to change its terms of service for 1.5 billion users https://t.co/X0IZPpz3mQ #GDPR pic.twitter.com/1C5vDVNO4i
— Reuters Top News (@Reuters) 2018年4月19日
臉書17日向《路透》證實這項消息,但也對這項變動冷處理,聲稱會讓歐盟適用的隱私權管理政策擴及至全世界。臉書在聲明稿中指出:「無論你是與臉書美國總部或是臉書愛爾蘭國際總部簽訂協議,我們的隱私權政策將適用於所有地方。」臉書認為,在隱私權政策上「歐盟的法律要求使用特定語言」,美國法律則沒有此項規定。
臉書:全球臉書用戶均受隱私權保護
臉書全球副隱私長戴德曼(Stephen Deadman)進一步表示:「GDPR與歐盟消費者法對資料政策做出特別的規定,我們已經將歐盟用戶納入保障。我們的立場一直很明確:讓所有臉書用戶,使用相同的隱私權保護、控制與設定,無論他們住在哪裡。」
Check. #Facebook to exclude 1.5 billion users from Europe’s #GDPR privacy law https://t.co/uXCwH5t0e6 via @VentureBeat #tech #digital #data #business pic.twitter.com/xCcZjDxXLv
— Kohei Kurihara (@kuriharan) 2018年4月19日
2008年,臉書看準愛爾蘭低廉的公司稅率,在愛爾蘭建立國際總部,所有位於美國、加拿大之外的全球用戶個資管轄權,都位於愛爾蘭境內,接受歐盟法律監管。臉書本次決定把15億用戶的個資管轄權轉移到美國,代表未來除了歐盟之外的臉書用戶,再也不能向愛爾蘭的資料保護委員會(Data Protection Commissioner)提出申訴,也不能向愛爾蘭法院提出告訴,與臉書對簿公堂。
歐盟個資法史上最嚴 臉書大逃亡
儘管臉書急欲澄清外界的質疑,但他們規避歐盟新個資法的意圖不言可喻。2016年,歐洲議會通過GDPR,即將於5月25日生效。新法被譽為是史上最嚴厲的資料保護法,不僅賦予歐盟公民傳輸個人資料的能力,也要求公司在獲取用戶資料之前,必須獲得用戶明顯地同意,用戶還可在任何時間要求公司刪除自己的資料。一旦有資料外洩,各家公司必須在72小時之內向資料監管機關回報。除非被竊的資料不可讀、已被加密,否則必須通知受影響的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