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moves 1.5 billion users to US to evade new EU privacy laws which come into effect in May #GDPR https://t.co/8VTVmBDhoW
— WikiLeaks (@wikileaks) 2018年4月19日
為了讓公司遵守這項法律,GDPR也祭出史上最嚴的罰則。一旦有公司違法,監管機關最高可祭出2000萬歐元(新台幣7.34億元)或是公司全球年營收4%的罰金,臉書若受罰,將重創公司。
祖克柏:「精神上」朝向保障全球用戶的方向
祖克柏(Mark Zuckerberg)先前對於GDPR的態度令人玩味,早在本月初,祖克柏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會將GDPR對歐盟用戶的保障,擴及全世界的臉書用戶。祖克柏回應:「我們仍在研究該法的細節,不過在『精神上』,我們將朝向保護全球用戶的方向。」
祖克柏11日在美國聯邦眾議院的聽證會上,再被問到是否保證GDPR對於用戶的保障,將擴及至全球用戶。祖克柏雖肯定GDPR,稱該法案「對網路世界來說是非常正面的一步」。還聲稱「全世界所有人都值得獲取良好的隱私權保障。」但他卻說GDPR「管制」而非「保護」資料。
專家批:用戶將降低部份隱私權
數位隱私權專家金斯彌爾(Sylvia Kingsmill)就指出,對於科技公司來說,此舉證明科技公司「要脫離管制相當簡單」。金斯彌爾說:「我認為大眾的期待是,他們免費給予科技巨擘的資料,應該受到嚴密保護。我認為(臉書)這種動作,將會對同樣搬遷資料的公司帶來惡果。」她指出,美國、加拿大的國會,都已在研究如何加緊保障隱私,以跟上GDPR的腳步。
隱私權研究者歐雷傑尼克(Lukasz Olejnik)不認同臉書的作法,認為臉書移出用戶個資的後果巨大,絕非只是複製、貼上檔案那麼簡單而已。「這對於資料保護界來說,是個巨大且史無前例的改變。這將降低對於用戶隱私權的保證,也有許多後果,最值得注意的就是強制要求用戶同意這件事。因為美國的隱私權標準較歐洲來得低,用戶將喪失部分現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