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禮拜我的個人臉書網頁中文的部分,算是扎扎實實地被中興通訊(ZTE)的新聞給洗版了。許多很久沒動靜(或者臉書演算法幫我過濾掉)的工程師阿宅朋友們,都不約而同的轉貼各種中興被美國重罰和禁售的相關新聞和評論文章,初步看來標題裡含有「愚蠢」和「豬隊友」之類關鍵字的文章最受歡迎。
我自己也在台灣(傳統)科技業待過多年,多少可以理解這樣的心情:想當年我們為了跟美國科技公司競爭,在附有食堂的園區辦公室裡日夜加班,全世界跑客戶搶訂單跑得含辛茹苦,打專利官司打得忍辱負重,然後看著比我們更自虐的中國競爭對手低價進入市場,自己只好高喊著高端市場的口號砸下更多錢研發和做行銷,但最終(似乎)仍然被內需市場廣大的華為、中興以及他們的國內供應商給追趕超越,回頭盯著自己眼前跑著模擬的螢幕,想起竹北風沙中那還有二十年貸款餘額的自宅等……
在這種心情下,中興這一系列的事件發展和勁爆內幕,雖然改變不了自己的人生似乎卡在永遠塞車中的高架橋以及遊樂園區之間的僵局,但多少總能讓自己有些許安慰:「好歹我們沒有蠢到被美國人這樣鞭。」
但許多台灣朋友不知道的,在這個似乎是正規戰的「美帝」獲勝的時刻,同時間矽谷投資人圈裡卻人人自危。因為中興的颱風尾,不只掃到被豬隊友連累的華為,也意外地衝擊到投資美國新創的美國風險資本基金。
風暴的核心是簡稱CFIUS的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S.)。根據其官方網頁,CFIUS是「一個跨部門的委員會,銜命審查任何可能導致美國公司受到外國投資人控制的交易,以評估這類交易對於美國國家安全的可能影響。」換句話說,這個委員會可以阻止任何對於美國公司的投資案,只要它認定這樣的投資案會損害國家安全。
成立於五十年代的CFIUS並不是一個很新的機構,但這十幾年來隨著中國海外併購加速,CFIUS開始活躍介入一些大型併購案。根據華爾街日報,2014到2016年間,CFIUS就出於國家安全考量擋下了十樁併購案,其中以中國比重最大。
傳統CFIUS審核的對象是具有直接控制權的自然人或者法人,也就是透過直接持股或者透過控股公司持股。私募基金和風險資本基金的投資人為有限合夥人(LP),法律上只被動享有金融回報,並無法對基金所投資的公司產生實質影響,傳統上不直接受CFIUS管轄。
但是這幾個月以來國會正在進行CFIUS相關法案的修法,參眾兩院外加各方特殊利益團體吵成一團,因此中興捅這個大蜂窩的時機點實在太敏感,最新的發展是主導修法的共和黨德州參議員John Cornyn,似乎打算連同私募基金和風險資本基金一併列入CFIUS審核權限範圍內。如果這個法案通過,所有美國的風險資本基金,就算再知名再白得透亮,只要基金裡有任何中國資金(亦即有任何來自中國的LP),他們在投資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美國新創時,就得受到CFIUS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