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歷史家無法對重大的事件作蓋棺論定,那麼研究歷史究竟是為了什麼?歷史研究還有意義嗎?這是我在上一篇文章提出的問題。我簡短地回答說歷史學家對歷史事件提出許多的不同解釋,對錯與否就看「意見的自由市場」來決定。所謂「意見的自由市場」,知道它的意思的人恐怕不是很多,因為這個用詞在台灣並不是很流行。不過從字面上看,大概可以猜到是什麼意思。
我以下想從它來探討客觀歷史的想法與它的關係,同時提出我的看法:「蓋棺論定」是無法實現的想法。在進入主題之前,我必須請讀者有所警覺,用學者研究的態度,抱持寬容的心境,來一同思考這個問題。如果無法接受思想的衝擊,那麼就恐怕對我的說法無法同情,更難以做出同理的探索。
首先從「意見的自由市場」這句話說起。因為它有「市場」兩個字,因此我想一定會有很多人以為應該是研究經濟貨貿易的人說的。這樣的猜測並不算太錯。經濟學的開山祖師亞當斯密(Adam Smith, 1723-1790)常常提到市場自由的問題,並且主張政府越少干預市場的運作越好,因此他應該是贊成維護「自由市場」的人。是的,亞當斯密的確是「自由市場」的捍衛者。
不過亞當斯密並不是一個法學家或是政治家,因此他不曾提出「意見的自由市場」這個觀念。第一個用這個市場比喻的是上一個世紀初美國最高法院的名法官賀爾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s, Jr., 1841-1935)。他把觀念當作是市場的貨物,應該由市場力量來決定它的價值。在他之後,美國最高法院一再有法官提出相同的見解。
不過,當然,正如我在上一篇文章說的,由輿論來做公評,或認為用市場的力量來評價意見的這種想法在世界史上經常出現,中國歷史也是如此。例如我引用的漢代的桓譚就是一個例子。事實上,早過孔子的子產更明確主張要由人民(輿論)來決定政策是否可行。就這一點言之,東亞各國的政治哲學實在遠遠勝過西方依靠上帝,《聖經》,或實定法(positive law)的構想。當然,桓譚並不是說意見應該可以自由發表,而只是說儒家的思想也應該與其他的思想一樣放在市場上讓人民取捨。就這一點言之,他與賀爾姆斯的看法十分相近。
桓譚生在西漢末東漢初,當時政府已經獨尊儒家,因此他這種態度就被批評,使他的歷史地位不高。其實他的思想很多都很進步,但是他提倡法家,又對很多看似無用的知識有興趣,所以被排斥。然而,他這種市場論,的確非常特別。
在西方,提出接近「意見的自由市場」說法的,一般認為是寫《失樂園》的米爾頓。他在一六四四年出版了《論出版自由》(Areopagitica)一書,主張出版報紙不需經過審批。這篇文字影響很大,是近代言論自由的基石。順便說一下,「Areopagitica」一詞源自古雅典「Areopagus」,是雅典法官辦案的地方。對基督教熟悉的人,會知道這就是保羅向雅典人挑戰希臘宗教及哲學思想的地方(參看〈使徒行傳〉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