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泰釗將成為檢察總長,筆者先送上一份大賀禮。」依新聞媒體所載,邢素有最愛寫書及編書的檢察長之美譽,筆者則指出「剪貼舊稿」為評論,若有任何意見,歡迎指正。首先來看一段精彩的新書序文比對。
2022年兩本新書 序文複製貼上?
2022年更生保護指引(下簡稱「更生指引」),據更保會之報導,係2021年10月29日由邢泰釗指示編纂,並於2022年1月24日由邢親自上新聞報導及展示該書由邢親自上新聞報導及展示該書,從無到有包含印刷完本才2個多月?其中更含元旦及例假日,真可謂超級高效率。此點請問從事出版業或印刷業的朋友們,從撰稿、編輯、校稿、排版、美編到印刷大約是幾天?或可參考本文所附「高檢署的署誌編後語(時間表)」。據此,在知悉編輯時間後,接下來請觀察「《更生指引》邢的序文」:
(前略)本工作指引編製由同仁在很短的時間內勉力完成,實難能可貴,期盼本會同仁及志工夥伴透過「指引」能更瞭解本會各項工作執行要領,以互相交流、經驗傳承方式,提升專業知能,完善更生保護服務,讓更生保護的精神更加落實與精進。未來「指引」將發行電子版,公布於網路供大眾瀏覽。感謝所有對「指引」提供寶貴意見的專家學者們,包含:(人名、略)…協助撰稿或校稿,豐富「指引」面向及專業度。更生保護會全體工作人員及編輯小組成員(人名、略)公忙之餘無私付出,齊心共擎,始克竟功,特致謝忱。
壬寅正月付梓成冊,出版前夕,僅此為誌,時間倥傯,疏謬難免,尚祈先進指正,至感為幸。(2022更生保護工作指引、邢泰釗序)
接下來請比對2022 被害保護工作指引(下簡稱「被保指引」),依據報導等記載,該書是2021年9月15日啟動籌編及「歷經近半年時間」於2022年3月完成及3月21日召開記者會,同樣是封底寫2022年2月版。請看《被保指引序文》內容圖片(節錄),是否覺得很熟悉?請在回頭看看前面《更保指引》序文即明。
由兩本「2022指引」火速出版 觀察檢方作秀
比對該兩則序文,請問刑檢長「是不是剪貼?」當然邢檢長可以稱「這是我自己寫的,楊律師您管我怎麼剪貼?」或請看看一字不漏地:「壬寅『正月』付梓成冊…。」筆者搜尋資料,依據《馨希望電子報2022/2月號》載:
本會《被害保護工作指引》業於『111年2月11日』定稿,印刷出版『後』即可作為本會工作同仁在執行業務時的標準化SOP作業方式。
以此為證,邢檢長連何時定稿都搞不清楚?筆者代為聲明:「本會(犯保)先前業已定稿,經邢董事長一再辛勤編輯校正,該稿係於今年正月底已初步完稿,並由邢董事長撰寫序文,惟為求嚴謹乃反覆校定,茲逢年假期間,甫於2月11日定稿及送件印刷。」以上筆者直接代筆聲明,四平八穩,見之是否會心一笑?當「書籍之序文都事先寫好,連月份都搞錯及剪貼、複製貼上」,這種「剪貼拼裝」又有多少可信度?當江總長都笑稱「邢退休」可以開出版社,邢先生將來繼續出書堆到天花板,只是不知道還有多少人願意購買?筆者倒是願意自掏腰包出錢購買,拜讀後再撰文續批,屆時筆者可就沒這麼客氣了。
按「邢檢長『剪貼、複製貼上的功力』實在太過於明顯,以之見微知著,處理檢方事務又能有多精準?」嗣筆者本文一出,邢檢長切勿羞愧,往後當知所警惕,序文記得「用心寫」及「避免剪貼!」又,檢察官真正職務為何,難道常年用心於火速編書?此時必然有檢察官們聲言,此二書並非檢察署之書類或書籍,但建請思考「邢身為更保、犯保之董事長」,法制上規範及所用資源為何?或合理思考,編這兩本書火速出版之用意是否為「剪貼舊稿,以登青雲?」難道是要告訴國人及檢察官們「剪貼」升官之道在此?或可一併參考看看筆者先前拙文《幸福司法的真相─遊民凍死檢察署外?》
編書頻頻 細數《這些年的署誌》只列邢版?
「唧唧復唧唧,邢官閉戶編,常聞自讚聲,不聞民嘆息。」邢泰釗這些年「編書頻頻又頻頻」,而此類署誌評價如何?筆者直言《金馬法鑑》陳瑞仁檢座所撰「最高法院應勇於自為判決」該文寫得很不錯,但是這跟金馬地區有什麼關係?原來是陳檢座曾在金門當過檢察官。是以,邢泰釗將來當上總長時,編纂《台灣法鑑:皇華台灣、鑠法薪傳》(註:筆者虛擬),全台灣台澎金馬各地檢座(包含已退休者)顯然都是邀稿範圍,屆時大概要分上中下三鉅冊吧?
以下《這些年的署誌》,初步比對「邢」寫得序文的內容如何?詳請參閱高本檢《一二審署史集彙》。
一、雄檢署誌:震鼓鑠法、高躍雄飛
(節錄序文/數字大小不一)100年7月,本署成立 66 週年之際刊行本冊,菁菁河畔,撫今追昔,當下點滴耕耘,均將累積為司法長河,眾志成城必能為司法業務宏開勝境。出版前夕,謹此為誌,惟時間倥傯,僅約 20 工作日即成刊付梓,疏謬難免,尚祈先進指正,至感為幸。中華民國 100 年 6 月、打鼓
雄檢20工作天可以著作一本署誌共493頁?真是令人瞠目結舌。只是署誌內文所撰,真是作者本人所親寫?筆者再次給雄檢保留顏面。
二、《金馬法鑑》:102年1月付梓成刊,撫今追昔,當下點滴耕耘,均將蔚為司法長河,眾志成城必能宏開勝境。出版前夕,謹此為誌,時間倥傯,疏謬難免,尚祈先進指正,至感為幸。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金城
三、《花東法鑑》:105年5月付梓成刊,撫今追昔,當下點滴耕耘,均將蔚為司法長河,眾志成城必能宏開勝境。出版前夕,謹此為誌,時間倥傯,疏謬難免,尚祈先進指正,至感為幸。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美崙
四、《台北法鑒》:108年1月付梓成刊,撫今追昔,當下點滴耕耘,均將累積成史,眾志成城必能宏開勝境,聿煥新猶。出版前夕,僅此為誌,時間倥傯,疏謬難免,尚祈先進指正,至感為幸。
細查「一至四」序文,當真是震古「鑠」今,原來是各誌一稿通吃(註:北檢序文加了:「聿煥新猶」是屏檢《大武法鑑》版本),而以上這些書籍編輯耗費了多少檢方人力、物力?司法民怨沖天、司法改革議論頻頻、基層司法過勞、劍青檢改一再大力呼籲為何卻成效甚微?
高本檢《署史集彙》之網址最後更新時間為2020年9月。考各地地檢署署誌,例示:嘉義地檢署(2011年6月)、新竹地檢署(2020年8月)、台中地檢署(2017年10月)、苗栗地檢署(2020年12月)均有署誌,現任總長江惠民係在苗栗及台中膺任檢察長,偏偏邢泰釗及高檢署「對各地檢方署誌」全部視而不見?或說有電子檔上傳問題,那2017年的台中地檢署誌總不該被遺忘,是以雄檢、北檢均載列,獨漏中檢?怕人搶功勞麼?
當點入高本檢網站觀察,高檢署下轄為何?豈是只有「屏檢、雄檢、金高分、花高分、北檢、雲林(序三)、馬祖?」
真相是「除了王添盛前檢長所編輯的2019高本檢署誌外,其餘7本全是邢泰釗撰寫序文或歷年所輯。其他各地檢署通通沒有!」申言之,高本檢網站所列:「一二審署史集彙」,除了一本高檢署誌外,其他全部都是吹捧「邢」的編書功力或功績?這種以公器「變相」吹捧自身,用以彰顯現任「高檢署邢泰釗檢察長」之宣傳,真是夠了。沒人願意說實話,筆者說出來吧!至於邢泰釗《1999年版的教師法律手冊/序文》,還用剪貼用到2011年的雄檢選舉查賄之序文,筆者就輕輕放過。
公器與私用之辯:邢之神效與他人之無能?
筆者要請問「邢未來總長」:「編書眾志成城,以迅效而達速成,所耗資源及經費為何?」當查閱比對《高等檢察署署誌》編後語提到:「署誌的出版,為長達2年半的艱辛編撰(106/4/27指示編輯至108/11/22完成)。」觀察編書之印製預算,請問公家機關(或半官方機構)如何招標及編列,所用資源及經費為何?當高檢署署誌編纂過程長達「2年半!」其招標廠商之流程為:(略載)108/4/18招商、5/22第一次開標、6/26第二次開標、7/10某廠商得標、10/8美編會議、10/30廠商延展交貨、10/31一、二校、11/8三校、11/22交貨、完成。「該書籍之出版印製」包含「會議、招商、決標、美編、校正、印刷、交貨。」以之省思「廠商得標及預算」,請問有察覺問題?
反觀邢檢長歷年「統率」之各地檢方、更保、犯保等團隊,戮力從公之餘,編書效率之神速,公器資源、經費之運用為何?監察院可是敢查?別忘了朱富美可是邢之內人,還是說邢異常善巧,合法善用公家資源以顯自身,恰如其所自許:「無智名、無勇功而天下陰受其賜?」筆者順便「公開打臉」邢泰釗,其在屏檢21任檢察長介紹自稱:「傳承部分,本人在屏東地檢署服務期間,『編撰了二本書』,一本是署史『大武法鑑』,另一本是『日新司法年刊第九期』。」請看邢泰釗說「編撰了二本書」,實情是後者該期年刊「邢」只寫了一篇「2010屏東地區刑事偵查與為民服務之檢討與策進」,卻敢厚臉皮自稱「編撰一本?」邢氏臉皮之厚,不敢說前無古人、震古鑠今,至少筆者曾任全國律師月刊總編輯,卻不敢「對外恣稱編撰了N本書?」讀書人欺心如此,居然是未來總長?據此,筆者請全國檢察官及讀者們細看此篇「邢氏」大作之文筆!
2010年迄今已12年,小孩出生都念國小畢業了,看看其內容提到「檢察官兼有『法律守護者、公益代表人』之雙重性格,…全力以赴,期不負國人託付。」有沒有突然覺得好熟悉?怎跟邢最近被提名總長後講的話好像差不多呢。筆者還是客氣多提一點好了,有興趣請參考《2008桃花心木下的回眸/雲檢署誌》、《2008日新司法年刊第8期》,邢大作「2008年雲林地區特殊刑案偵查與預防策略白皮書」提到:「(略)…全力以赴,期不負國人『付託』?」筆者一邊看一邊笑,原來不是國小畢業,時隔14年都上國中了,以「舊稿」「就搞」剪貼這一套?實在不想再三打臉未來總長,無奈例示再請看看《金馬法鑑》第 603頁又完全一模一樣「剪貼、複製貼上。其封底第604頁『再次』用包拯名言寫著:「直道是身謀。」筆者一看直接「打叉叉」批改:「職倒是深謀!」大笑三聲。全國檢察官均為辦案菁英,脈絡如此,應該不用在提示「其他版本或實質內容」以證邢剪貼了吧?
【後記】筆者作夢,夢中之尚書大人拿一把木尺揮來揮去,宣稱:「刑策薪火相傳,鑠法天下受賜!」是以心腹、耳目、爪牙連連譽稱之。嗣有書生對言:「縱然面上三分似,豈有胸中萬卷藏?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醒來,筆者笑言,書生「此詩前後文」甚妙,檢察官烈日秋霜,我輩讀書人,或可一查?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第15屆人權委員會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