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日前新聞多次跑馬出錯,國民黨立委李貴敏28日指出,檢視各單位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經費的公開資訊後,發覺農委會多筆預算都很奇怪,例如自去年迄今,一直規劃經費委託華視經營社群媒體。去年一整年,以1個月36、37萬的價格委託華視,全年加起來約400萬元左右;今年每個月更高達50萬元左右,全年加總起來可能近600萬,金額相當龐大,李貴敏要求農委會要出來講清楚。
李貴敏指出,上述這部份只是做社群網站營運,其它還有臉書下廣告、拍攝影片費用等等。李貴敏批評,農委會顯然把民脂民膏用在大內宣,非常不應該,也難怪民間懷疑農委會是不是養網軍?我們看到所花費的數字後也有同樣的懷疑。
李貴敏要求,既然農委會用的是老百姓的錢,官員就應該要出來說清楚講明白。媒體是第四權,理應超脫黨派,肩負監督政府施政的任務,所以《預算法》規定,政府如出資就必須標明廣告,畢竟憲法保障人民知的權利,知道真相的權利,而不是任由行政單位透過公帑製造訊息洗腦百姓。
李貴敏表示,華視忘了自己肩負第四權監督的工作,卻為農委會營運社群媒體,簡直荒謬到極點。這些民脂民膏,政府要是用在國家建設、農業發展,相信全民都不會有意見,農委會卻是透過龐大預算用來操作臉書。
李貴敏也提到,華視跑馬接連出包這麼嚴重,又不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作為主管機關而有明確處置,政府是不是把民眾當成囊中物,希望透過華視洗腦民眾,所以當初非要華視接下52台?這些完全可以不按法律規定執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