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布希總統對位受過普林斯頓大學和耶魯大學教育的法官的評價是「博學、公正和秉持原則」。
阿利托大法官被認為是美國最高法院最保守的法官之一。
他在 2020 年 11 月保守黨組織的一次活動中批評了同性婚姻,抨擊了有關生殖權利的法律,並表示新冠防疫措施是對言論和宗教自由的威脅。
批評者對他的公正性提出質疑。
曾在 2006 年擔任參議員並投票反對阿利托提名的前總統巴拉克·歐巴馬(Barack Obama)說:「他始終站在強者的立場對抗弱者。
「如果案件涉及僱主和僱員雙方而最高法院沒有給出明確的指示,阿利托法官將作出有利於僱主的裁決。
「我眼中的阿利托法官始終不渝堅持的一貫立場並不維護最高法院為美國民眾承擔的傳統角色,即平等和正義堡壘。」
「羅伊訴韋德案」
「羅伊訴韋德案」(Roe v Wade)在美國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美國最高法院對此案的的裁決賦予了女性墮胎權,為美國墮胎合法化鋪平了道路。
此案涉及一位名叫諾瑪·麥考維(Norma McCorvey)的女子,法定筆名簡·羅伊(Jane Roe)。她 1969 年懷上了第三個孩子。
麥考維女士準備墮胎,但被家鄉德克薩斯州法律禁止。後來,在律師幫助下,她向代表德州的地方檢察官亨利·韋德(Henry Wade)提起訴訟。
最高法院最後就此案做出裁決,賦予女性在妊娠三個月之內合法墮胎的絶對權利。
但是,一些保守州的議會則通過了旨在阻撓墮胎的法律。
1992 年,在「計劃生育聯盟訴凱西案」( 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 )中,法庭裁定各州不得在胎兒能夠在子宮外存活之前,大約是妊娠 24 周,對尋求墮胎的婦女施加「過度負擔」。
墮胎在法庭受到哪些質疑?
這兩項裁決在密西西比州都受到法律挑戰;該州法律規定懷孕 15 周之後禁止墮胎——包括因強姦或亂倫導致的墮胎。
這項法律於 2018 年通過,但由於密西西比州唯一提供墮胎手術的機構,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提出的法律挑戰,該法律尚未付諸實施。
密西西比州要求推翻「羅伊訴韋德案」裁決,否決在美國合法墮胎的憲法權利。
如果這種努力成功,那麼保守的州肯定會迅速採取行動,制定更嚴厲的墮胎標準,可能包括在可存活胎齡前徹底禁止墮胎。
例如,德克薩斯州推出了心跳禁令,即一旦檢測到胎兒心跳就可以禁止墮胎,這可能早在妊娠六周之內,許多女性或許還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