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ICTY)追究塞爾維亞軍強暴婦女的戰爭責任,在1996年首度以「反人類罪」(Crime Against Humanity)的罪名,起訴加戈維奇(Dragan Gagović)等8名戰犯,指控她們在「福查種族清洗」之中,集體強暴、凌虐穆斯林女性,讓她們淪為奴隸。這是國際法庭上首度以「反人類罪」之名,專門起訴戰爭中強暴女性的加害人,ICTY隨後依其犯行,分處11年至28年不等的徒刑。
ICTY此後也持續審判犯下種族滅絕罪行的戰爭主謀,先是於2016年判處前塞族共和國總統卡拉季奇(Radovan Karadžić)40年有期徒刑,再於2017年判處有「波士尼亞屠夫」之稱的前波士尼亞塞族共和國參謀總長姆拉迪奇(Ratko Mladić)無期徒刑。至2017年底ICTY正式解散為止,共聆聽近5000位證人的說詞,起訴161人,對於釐清波士尼亞戰爭責任意義重大。
盧安達大屠殺
1994年,東非的盧安達爆發慘絕人寰的「盧安達大屠殺」。盧安達國內的胡圖族(Hutu)在比利時殖民時期就與居高位的圖西族(Tutsis)積怨已久。1962年盧安達獨立,卻將政權交由人口較多的胡圖族。胡圖族掌權之後,開始屠殺圖西族。圖西族人則組成「盧安達愛國陣線」(RPF),反抗胡圖族統治。
1994年4月6日,載有盧安達胡圖族總統哈比亞利馬納(Juvenal Habyarimana)的班機意外遭擊落,機上人員全數罹難。胡圖族激進主義者指控RPF犯下這起空難,號召胡圖族人屠殺圖西族人。短短100天內,鄰居成了仇敵,胡圖族屠殺了至少80萬、盧安達境內占70%的圖西族。聯合國報告指出,至少有25萬名女性在這場大屠殺之中遭到性侵。
更令人髮指的是,胡圖族的極端主義者更召集數百名罹患愛滋病(AIDS),在醫院接受治療的患者,組成「強暴部隊」(Rape Squads),故意強暴圖西族女子,使她們成為HIV帶原者,甚至感染愛滋。研究發現,有加害者會以此威脅被強暴的婦女:「我們不會殺害妳。我們要讓妳更慘,使妳慢慢地死亡。」一份抽樣調查則顯示,1200名盧安達大屠殺倖存女性,竟有三分之二是HIV帶原者。
大屠殺之後,1994年成立的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ICTR)開始究責,於1998年做出世界首例,認定「強暴與性犯罪構成種族滅絕」的判決,將鼓吹民眾強暴婦女的塔巴(Taba)市長阿卡耶素(Jean-Paul Akayesu)以種族滅絕、反人類的罪名,判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