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疫情意外引發防疫保單之亂,有網紅點名「有1家4口事前投保高達16張防疫保單,因全家確診而領取160萬元保險金」,產生不當利得疑慮。具律師身分的國民黨立委李貴敏7日則認為,就法論法該關心的是,1人投保數家防疫保險是否違法?業者能否拒絕賠償?她認為1家4口投保16張保單沒有違反「複保險」的規定,主管機關或保險公司別再用「理賠後恐有資本適足率問題」、「獲利不當」、「違反複保險規定」等藉口欺負經濟弱勢的平民百姓。
李貴敏指出,此事取決於民眾所投保的類型,如果是健康保險,原則上是「定額」給付,與被保險人所受的損害無關。例如目前市面上已有的防疫險,包括「法定傳染病關懷保險金」、「隔離費用補償保險金」、「住院日額保險金」等均屬之,也就是以事故發生後給付一定金額之「定額」保險,而不以填補被保險人的損害為基礎,賣出去的保單猶如潑出去的水,一旦承保,產險公司出險時,便不得依重複投保為由拒絕理賠。
李貴敏表示,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投保多張保單問題,締約時早可以書面詢問來評估其風險並決定承保與否,假設要保人未據實以告,保險公司事後還可以用《保險法》第64條規定,主張要保人未據實說明來解除契約。她認為,現行法令對於保險公司的保障巳經很完備,拜託主管機關或保險公司別再用「理賠後恐有資本適足率問題」、「獲利不當」、「違反複保險規定」等藉口欺負經濟弱勢的平民百姓。
李貴敏:防疫保單之亂,源自中央的防疫政策不明
李貴敏認為,整體來看,這場防疫保單之亂,源自中央的防疫政策不明,讓業者無所適從,導致出現保單設計上的漏洞,加上金管會未能提前介入管控,防疫政策與措施又七零八落,才導致目前下架、退保、不續保等爭議接連爆發。她說,有哪一個文明國家把理賠壓力、金融秩序穩定等問題全部推到老百姓身上,「台灣倒退嚕到這種程度,也真是世界奇葩了!」
李貴敏也解釋,「複保險」的規定原本在於避免要保人利用重複投保,以化整為零的方式,分別自不同保險人處獲得超過實際損害的保險給付,導致「損害填補」原則遭破壞。
李貴敏分析,表面看來1家4口投保16張保單好像違反了「複保險」的規定,但其實不然,因為大法官釋字第576號解釋明載,人身保險契約,並非為填補被保險人之財產上損害,也沒有類似財產保險之保險金額是否超過保險標的價值的問題,而不受《保險法》關於「複保險」的限制。
另外,最高法院76年台上字第1166號判例,也認定「保險法有關複保險之規定可以適用於人身保險契約,對人民之契約自由,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應不再援用。因此她認為,若1家4口真如報載投保16張防疫保單,除非投保內容限於「填補損害」,否則不適用複保險規定,即不影響其保險契約效力,保險公司也不得拒絕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