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壯專欄:他們都在橋上等待約書亞

2015-03-09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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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前,金恩的夢由歐巴馬完成,但民權之路還要繼續走下去。(」網路/合成)

五十年前,金恩的夢由歐巴馬完成,但民權之路還要繼續走下去。(」網路/合成)

一九六五年三月七日,阿拉巴馬州艾德蒙皮塔斯橋(Edmund Pettus Bridge)上發生「血腥星期天」(Bloody Sunday)事件那天,歐巴馬還未滿四歲,人在萬里之外的火奴魯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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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八年四月四日,金恩博士(Martin Luther King, Jr.)在田納西州孟斐斯一家旅館陽台上被人槍殺那天,七歲的歐巴馬跟他的白人母親已移居印尼的雅加達。

在美國漫長的黑人民權運動史上,血腥星期天與金恩被刺這兩個日子,都是改變歷史的關鍵轉折點;在血腥星期天事件發生四十三年後,金恩被刺四十年後,四十七歲以「約書亞世代」自稱的歐巴馬,終於完成了金恩那輩「摩西世代」的未竟志業:黑人,或者應該政治正確的說,非洲裔美國人,不僅跨過了皮塔斯橋,也首次以合眾國領導人的身分走進了當初由奴隸興建的那座白宮。

一九六五年的皮塔斯橋之於黑人,就如同一八九0年的傷膝澗(Wounded Knee)之於印第安人一樣,都是種族受難的歷史遺址,也都是種族歷史充滿血淚的文學性隱喻。當時年僅二十五歲率領六百多位黑人走上皮塔斯橋的路易士(John Lewis),雖然曾被鎮暴警察擊碎頭蓋骨差點喪命,但二00九年一月二十日,歐巴馬宣誓就職入主白宮當天,現任聯邦眾議員的路易士卻興奮得一再重覆:「巴拉克終於帶領我們跨過了那座橋」;四十多年才從橋頭走到橋尾,路何其漫漫,何其迢遠,又何其坎坷。

(1965年血腥事件/Kevin Saff/取自維基百科)

但究竟該怎麼敘述這座既是現實又是隱喻的橋的故事呢?就從一八五二那年說起吧:史托威夫人(Harriet Stowe)寫的《黑奴籲天錄》(Uncle Tom’s Cabin),雖然當年在美國大賣三十萬本,在英國更暢銷百萬本,按理說湯姆大叔的故事應該眾所皆知也應眾有同感,但五年後(一八五七年)美國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在〈史考特訴桑福特案〉(Scott v.Sandford)的判決中,卻仍然以七比二的票數裁決黑奴不是美國公民,而是屬於白人的財產;命運悲慘的史考特仍然擺脫不掉湯姆大叔的奴隸宿命。

最高法院這項被後代史家形容為憲政史上最可恥印記的判決,最後引發的是一場長達五年(一八六一到一八六五年)的血腥內戰,以六十多萬人死亡的代價,才在戰後當年換來了憲法第十三條修正案:「在合眾國管轄的任何地方,都不得存在奴隸制度」,以及一八六八年的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所有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的人,都是合眾國的公民」,與一八七0年保障黑人選舉權的憲法第十五條修正案;聯邦國會通過的這三項憲法修正案,等於徹底推翻了最高法院〈史考特案〉的判決,似乎也洗刷了美國憲政史的恥辱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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