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主導制定並推動付諸實施的《國安法》生效兩年來,香港政治選舉、公民社會、教育文化與傳媒生態等不同層面都發生了很大變化。
英國外交部在最新的《香港問題半年報導》指,此法「踐踏了香港公民社會」,實施不足兩年間,多個界別的「異見聲音幾乎消失」。
法案生效後,從《蘋果日報》停刊結業,多名傳媒工作者被搜捕,到 47 名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以至多家工會及公民團體相繼解散、香港大學紀念六四的「國殤之柱」遭拆除,每一個風波的背後皆見《國安法》的影響力。
同時,這部寫入《基本法》附件的全國性法律生效實施,在普通香港公眾中引發一定的困惑和擔憂。
對成長於或生活在香港的你來說,《國安法》這兩年來影響了你的工作與生活嗎?你有感受到因該法律,日常言行要做的改變嗎?你是否決定或認真考慮移民?
BBC 中文希望聆聽生活在《國安法》下香港市民的故事,以回顧此法律在頒布兩年來,對香港普羅大眾的影響。
《國安法》背景與重點
2020年的初夏,持續近一年的香港反修例示威浪潮,因為新冠疫情來襲,已經逐漸退卻。在北京,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宣佈草擬《國安法》。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指,香港局勢已發展到「非中央出手不行」的地步。
2020年6月30日,該常委會在一片掌聲中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宣佈即日在港實施該法。法律全文在法案通過實施後才面世,內容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行,最高刑罰達終身監禁。
根據香港警方數字,截至今年3月底,共有175人涉《國安法》被捕,當中逾110人已被檢控。《國安法》列明,這些危害國安法案件應由特首指定的法官審理。而當在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等特殊情形下,中央派駐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有權介入調查,案件可交由內地法院審理。
《國安法》也列明域外管轄權,任何人即使非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境外涉嫌違反《國安法》,也可被追究。
早前,英國的非政府倡議組織「香港監察」便被警方國安處和保安局警告涉嫌勾結外國勢力。
除了對違法行為執法,國際特赦組織指,《國安法》賦予中國政府和港府廣泛權力,監控香港學校、公民組織、傳媒和互聯網。
去年,該組織在《國安法》實施一年後曾發聲明稱,「《國安法》一年之內已令香港加快走上成為警察城市之路,使當地居民陷入人權危機」。
香港候任特首、時任保安局長李家超當時則很滿意該法的影響力。他對新華社說,「在香港國安法的震懾下,『港獨』、『黑暴』大大減少,香港市民基本恢復了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