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案,對於台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是否能再度角逐台大校長候選人,教育部過去說法反覆,被外界質疑,擔任獨立董事的親綠學者當中,不乏類似管中閔「先上任,後補公文」情形,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10)日表示,外界忽略了一個重點,「以前雖然有教師或官員擔任獨董,『先就任、後補公文』,但包括台大在內,教師或官員申請兼任獨董與薪酬委員會委員之申請,相關法令在105年變更,『一定要核准才能就任』。」
徐國勇表示,這個禮拜已陸續有雜誌媒體,針對管中閔兼任台灣大哥大薪酬委員會委員,是否涉及「違法偷跑」部分有相關報導,儘管相關報導指出,過去有教師、官員兼任企業獨董,係以「先就任,後補公文」模式,但卻忽略了一個重點,就是包括台大在內的公立大學教職員,兼任獨董與薪酬委員會委員,相關法令在民國105年已更改,「一定要先核准,才能就任,在此之前,學校的確有裁量權,大家都忽略了法律更改事實。」
徐國勇說,民國105年的新規定很清楚,管中閔所填寫的兼職申請書上,相關規定在申請書上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徐國勇說,管中閔在去年8月1日接受台灣大哥大薪酬委員會委員的聘任,當天向台大提出兼職申請,但台大在9月29日才同意管兼職申請,台灣大哥大在10月2日才收到台大公文,然而,管中閔在8月2日就出席台灣大薪酬委員會會議,並且決定了蔡明興等董監事的薪水,這中間有沒有違法,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