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延燒近2年餘,過往只要是確診死亡個案,遺體都要求在24小時內火化,家屬無法見親人最後一面,成為心中最大的遺憾,日前有醫師質疑,現在已走向共存,是否廢除此項規定。指揮官陳時中日前澄清,從沒說過要24小時內火化,引發外界一片嘩然。對此,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表示,現在陳時中一席話就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那之前的不就白燒了」?
胸腔科醫師蘇一峰日前在臉書發文指出,台灣走向與病毒共存,社區遍地已經都是病毒了,而確診者遺體迅速火化,家人失去見最後一面以及送最後一程的機會,造成家屬一輩子無法原諒自己的傷痛。強制短時間火化已經不必要了。針對此項疑問,陳時中澄清,從沒說過要24小時內火化。
吳子嘉在節目《董事長開講》表示,為了這件事情他特地去查了法條,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0條規定,染第一類傳染病的遺體應於24小時內火化,染第五類傳染病的遺體則要在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期限內入殮並火化。而新冠肺炎屬於第五類傳染病,雖然公文是寫在公告期限內,但也沒講明到底何時,那地方政府當然會按照前述24小時內火化。
吳子嘉指出,在陳時中說出這一番話以前,所有的地方政府、殯葬業者都是以24小時火化處理確診者遺體,那前面這些已經被燒的遺體怎麼辦?不就白燒了?家屬當初最後一面都沒見到,相關的程序、盡孝道都不能,後續恐怕會有更多糾紛,家屬的損失誰來負責。
台北市議員徐巧芯也指出,在公文上唯一能看到的就是第一類傳染病的24小時火化處理確診者遺體,所以地方才會去解讀就是以24小時火化為主,而在去年的疫情記者會上,副指揮官陳宗彥也曾表示,在地方實務上就是24小時內火化,那現在陳時中一席話就把所有的責任一推二五六,導致現在一堆人打電話去葬儀社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