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改判有罪 柯建銘:弄權一時,淒涼萬古

2018-05-15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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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回應馬英九二審有罪問題。(顏麟宇攝)

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回應馬英九二審有罪問題。(顏麟宇攝)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今(15)二審改判有罪。對此,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肯認,高等法院做出深具憲政意義之判決,馬為其毀憲亂政付出代價,如同《菜根譚》所言:「弄權一時,淒涼萬古」;但柯也說,判決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顯然輕判」,但對於捍衛憲政體制有一錘定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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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審理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案,今改判馬有罪,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承審合議庭認定,本案並未涉及院際糾紛,非屬行使「院際調解權」,馬洩密事證明確,改判有罪,全案可上訴。

柯建銘發佈新聞稿指出,馬英九在「九月政爭」時,要求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向其報告案情,指揮檢調系統辦案,監聽立委並進行政治鬥爭;馬始終對外宣稱其行為是「守護憲法」,實際上已是「特務治國」,更勝兩蔣時期,縱然蔣介石再世,亦不敢如此玩法弄權。

柯建銘強調,馬英九的行徑未受到司法追訴,將使總統成為權力無所節制的獨裁者,前人為了台灣民主奮鬥的血淚與成果都會付之一炬。因此,檢方對馬提起公訴,並非是政治追殺,而是為了捍衛憲政體制,守護民主臺灣。

柯建銘也說,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無疑是確立民主憲政的里程碑,令人敬佩。過去司法不受到人民信任,即因法官判決常因人設事、濫用自由心證,但司法體系仍有充滿正義感的法律人,體現「法不阿貴,繩不繞曲」的諍言明訓。

柯建銘表示,法官為馬所稱「總統機密特權」是臨訟狡辯之詞,因而判決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顯然輕判」,但對於捍衛憲政體制有一錘定音的效果,確立總統不得假借「行政特權」而恣意侵害「法治國原則」之金科鐵律。

柯建銘也重申,「捍衛憲政體制,終結特務治國」是他提起告訴的核心價值。他並告誡馬英九,身為總統,不思福國利民,只在乎政治鬥爭,汲汲營營於權力之中,有如戴上魔戒而無法自拔,在法院判決有罪後,馬更該謙恭自省、懺悔前愆,而不是大聲嚷嚷、文過飾非。

柯建銘也呼籲馬英九認罪,留下最後僅存的政治人物尊嚴,「萬般帶不去,只有業隨身」,利用卸任後的時間,好好贖一贖毀憲亂政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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