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民眾是否可以持槍的爭議,是美國社會長期爭執不休的重大議題。我認為,可以借助「多因邏輯」去提高和改善對這類重大議題的評判。
持槍權,如果始終將焦點放在「傷害別人」的中心上很難找到解決問題的破口。因為槍枝是人類「維護利益」的一種工具,應當將它賦予「正義價值」。也就是說,任何可以擁有「持槍權」的個體與群體都需要建立在「維護正義」的法律授權之下。無論是個體還是群體、民眾或者政府,甚至以民族或國家名義存在的集體(集團),只要他們不是建立在「維護正義」的核心價值之上的「持槍權」都是不應該被許可(接受)的!
自然,如何認定「正義性」會顯得十分重要。有一種通俗易懂的話語叫:相互理解與相互尊重,它可以成為建立(認定)「正義性」的價值基礎。在這種基礎價值之上去推崇和維護「平等互利」的社會價值,便會將它與「民主自由與司法公正」實現有效結合。換言之,任何破壞「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及民主自由與司法公正」的個體和群體及民族和國家(政府)行為,都是在破壞人類文明進步的「正義性」,都是應該被剝奪「持槍權」!否則,人類就會失去安寧與祥和的生活環境或社會秩序!
只要人類會有「非正義事件」發生,持槍權就需要存在(被授權)。只有盡可能地將持槍權賦予「維護正義」的個體與群體(民族與國家)身上,才能創造出和維護好幸福、安寧與祥和的社會秩序,也才能出現真實意義上的世界和平!本文的另一層觀點是,如果政府能夠充分體現出維護社會的「正義性」,民間百姓自然不需要再行維護正義或擁有持槍權的必要!
當今世界存在兩種極端化的社會,中共政府絕不允許普通百姓享有〈持槍權〉,因為它不利於維護「極貴等級社會主義制度」的穩定。而美國,自建國初期就賦予普通百姓享有〈持槍權〉,因為美國的立國之本是力求創建一個維護「公平公正」(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社會制度。由於處理社會事務會面臨基於「複雜關係」的現實性,加之人類在依據判斷是非糾紛的「邏輯原理」上又存在嚴重缺陷。
因此,讓美國的「平等政治」制度始終存在許多分歧和缺陷、爭執與混亂。我堅信,隨著「多因邏輯認知原理和多因社會學」的建立,美國人民追求「平等正義」的社會制度一定會完善起來(為人類樹立典範)。而中國的所謂「共產等級」(極權政治)社會主義制度,一定會被「正義」(平等互利)的社會力量徹底廢除!
*作者為獨立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