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訊公司對美國所構成的國家安全威脅不應該被當成是貿易籌碼。目前為止,這是一場失敗的談判。國家安全考量應該置於總統與中國進行的任何談判之上,而到目前為止這些談判都是不成功的。」
參議院銀行業委員會星期二也一致通過了由科寧(Sen. John Cornyn, R-TX)與范斯坦(Sen. Dianne Feinstein, D-CA),連同博爾(Sen. Richard Burr, R-NC)等跨黨派參議員所共同提出的「外國投資風險審查更新法案」( Foreign Investment Risk Review Modernization Act, 簡稱FIRRMA)。該法案要求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IFIUS)更加嚴格審查外資收購美國公司,並對外國投資美國企業提供國家安全評估報告。法案主要目的為保護美國科技研發領域的知識和關鍵技術不會被其他國家藉由收購或投資美國公司而輕易獲取,而焦點則鎖定了中國。
與此同時,魯比歐和科寧星期二率領包括舒默在內的27名參議員聯名致函美國財長馬努欽(Steve Mnuchin)、商務部長羅斯(Wilbur Ross)與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Robert Lighthizer),敦促行政當局保護軍民兩用的關鍵科技,防止中國獲取有關信息。
「毋庸置疑,中國努力尋求在經濟和軍事上超越美國,成為世界最主要的超級大國。美國聯邦政府及私人企業都不應協助或助長這樣的發展,」參議員的聯名信上說。「因此,我們懇請您拒絕放鬆美國向中國技術轉讓限制的任何建議,那些技術為美國製造軍用及先進的軍民兩用的科技,包括半導體等。」
「我們敦促您不要在美國打擊像是中興公司這樣的系列和蓄意違法者的執法行動上妥協。這在此刻格外重要,尤其是當違法者為國營而且受國家影響的公司,是中國加強國家安全創新基礎的政策與做法的一部分,並且是中國向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其他國家擴大影響力的重要工具。出口禁令和制裁不應是可談判的,因為對法治的忠誠正是美國和共產獨裁的中國的根本區別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