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情況是,蔡英文透過自我抄襲和翻譯,將她沒有裝訂過、一張一張紙的所謂的博士論文,在7年間,化整為零地分散為7篇文章在政大法學評論期刊發表,又化零為整地在1990年4月全部集結成專書《國際貿易法專題研究》出版,一魚至少4吃的用途包括:第一、1983年10月取得倫敦政經學院的她杜撰唬爛的1.5個博士學位;第二、1984年9月獲聘政治大學法律系教職;第三、1985年升等副教授;以及第四、1991年升等教授。如此不駭人聽聞,嚇到吃手手嗎?
雖然,一方面可以說,蔡英文所謂的博士論文真是CP值極高;另一方面卻證明,蔡英文在升等教授前的學術生涯,根本不學無術,沒有做任何超出其宣稱的博士論文以及博士生時期之外的學術研究。而總統府還能大言不慚地說,這是代表蔡英文的研究成果獲得肯定,以及對該學術領域的貢獻。事實上,是蔡英文爽領了7年政治大學法律系教職的薪水,沒有做任何新的學術研究,足以堪當升等的學術著作,尸位素餐吧!
而政治大學法律系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政大法學評論期刊還允許蔡英文以上、中、下三篇,自1985年6月到1986年6月,長達一年的時間連載。這種學術論文發表方式,是把學術研究當連載小說刊登嗎?政大法學評論在1985年6月,就預留了未來一年中的兩期期刊的版面,讓蔡英文連載她全文一字不漏翻譯的7年前學生時期的博士論文的學術研究?
事實顯示,當政治大學法律系碰到蔡英文,一如倫敦政經學院和倫敦大學碰到蔡英文一樣,所有的學術程序正義和公開透明的原則,都變得不堪聞問,甚至,不惜踐踏自己的學術尊嚴,唾面自乾。政大法學評論期刊除了讓蔡英文在1983年6月的第27期,在蔡英文1983年10月博士論文口試之前4個月,以及1984年3月取得博士畢業證書之前9個月,就自稱倫敦政經學院國際經濟法博士,預支博士學位之外,居然還讓蔡英文在政大法學評論期刊,提前一年,預支其升等教授的學術著作發表版面。
難道,1985年到1986年的政大法學評論期刊,那麼不受學術界青睞,很少人願意投稿嗎?不刊載蔡英文學生時期的學術研究結果,會開天窗嗎?期刊版面必須要用蔡英文的連載文章補滿充數嗎?不論如何,蔡英文在政治大學法律系的應聘和升等,真相都是如此不堪,全都是靠著政治大學法律系昧於學術倫理,一路對只會重複自我抄襲的蔡英文寵溺、護航而來的。這種寵溺、護航蔡英文的行徑,政大法學評論還有第二人嗎?
透過童文薰律師辛苦的比對工作,發現如此內幕後,反而明白,蔡英文根本慣性地有恃無恐,難怪囂張大膽到,以極其怠惰的學術研究態度,還敢到了2011年參選總統之前,在第一人稱自傳《洋蔥炒蛋到小英便當》中,杜撰唬爛自己是倫敦政經學院1.5個博士。當然,這也顯示蔡英文根本說謊成性,人品極其低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