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兼職事件簿
2017/04/28:台灣大函請台大同意管中閔從同年6月14日起兼任獨董。
2017/05/02:管送出獨董兼職簽辦表。
2017/05/03:台大財金系同意兼任獨董。
2017/05/15:台大研發處:擬奉核定後簽定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金契約。
201705/17:校長楊泮池准許管兼獨董。
2017/06/14:蔡明興當選台灣大董事,管當選獨董、審計委員、薪酬委員。
2017/06/24:台大臨時校務會議選出遴委。
2017/07/14:台灣大函請台大同意管兼任審計、薪酬委員。
2017/08/01:管申請兼任審計及薪酬委員(8月31日止,管參加1次薪酬委員會)。
2017/09/13:台大財金系同意管兼任審計、薪酬委員(簽辦表勾選5月3日第7次教評會通過兼職)。
2017/09/29:台大同意管兼任台灣大審計委員、薪酬委員;台大與台灣大簽定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金契約。
2017/10/02:台大正式發函台灣大同意管兼任獨董、審計及薪酬委員;台大校長遴委會截止收件(管送件)。
2017/10/03:台大人事處進行被推薦人資格初核。
2017/10/13:遴委會審查被推薦人資料。
2018/01/05:遴委會選出管中閔。
2018/01/12: 管辭任獨董等3職務(管參加4次審計委員會)。
資料來源: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