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來堅持自己沒殺人、一次次期待平反卻又一次次「落榜」,是何等絕望?1988年,新竹市一名男童陸正於下課後遭擄,家人被歹徒勒索100萬元,雖然付了贖金,陸正卻再也沒回家。時隔9個月警方宣佈破案,宣稱逮到一個犯罪集團,而被視為「首腦」的27歲男子邱和順,就此開啟30年惡夢。
判死刑理應「罪證確鑿」,但當年警方從勒贖字條上採到的7枚指紋與全部被告均不符,當年陸正父親在大街小巷廣播的13通電話勒贖錄音帶,經聲紋鑑定也與邱和順不符,被告們雖然承認犯案,1994年監察院調閱上百捲警方錄音帶,卻聽見警方以辣椒水逼供、拳打腳踢,而被告直呼「不要啦」、「不要這樣」。
從1988年被捕至2011年全案定讞,邱和順被關押23年,等了23年的結果是「死刑」。長期關注冤案的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分享,當時邱和順說了句:「我沒有殺人,法官為何沒有勇氣判我無罪?」至今他仍在說。而辯護律師郭皓仁嘆,邱和順歷經11次更審、4次再審與2次非常上訴,30年來重覆希望與失望,「你能想像有誰可以30次落榜,卻還堅持30次要考上大學嗎?」
每一個被認為「罪證確鑿」的死刑案件,證據真的全然可信嗎?5月10日晚間「廢死星期四」講座,邱和順案的辯護律師們便娓娓道出這起30年玄案背後物證、自白背後的重重瑕疵,以及邱和順在獄中30年經歷的巨大絕望。
口鼻灌辣椒水、坐冰塊寫自白 他們供出8個「棄屍地點」卻都找不到屍體
邱和順案近300份自白書中,對於犯案動機、手法、過程、埋屍地點交代得清清楚楚,然而這些自白書是如何取得?民間司改會公佈的錄音帶中,被視為邱和順「同夥」的余志祥在警局經歷的是這般日常:
「去那個什麼,辣椒水給我拿進來。傳等伊。辣椒水給我拿進來。」
「不要啦。」
「幹你娘,你沒有老實講嘛!現在我再問你啦,現在還沒拿進來喔,你最好現在好好跟我講喔!」
「好、好……」
「我跟你講喔,那個屍體現在到底在哪裡?」
「在新竹,新城和寶……寶山那邊啦。」
「這是台灣唯一一個被刑求有被錄下來的案子。」最早對邱案伸出援手的律師林鴻文說。1994年監察院調閱警方上百捲錄音帶,揭開邱案背後警察對嫌犯口鼻灌辣椒水、拳打腳踢、逼坐冰塊寫自白的黑幕,而沒錄到音的刑求還有多少?林鴻文淡淡說:「我不知道。」
雖然邱案共同被告坦承犯案,卻無法交代屍體藏在何處。林鴻文說,當時幾名被告講了8個不同地點都找不到屍體,最後只好傳紙條串供,說屍體丟在海邊。「為什麼要說丟在海邊?因為這樣才找不到屍體。如果要講真話,為什麼要傳紙條去串供?串供是真的東西,還是假的東西?」儘管串供的紙條被搜到,法官仍判定屍體被丟在海邊,合理化找不到屍體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