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任昌觀點:一個男人犯賤,二個女人戰爭—小三的性格與選擇

2018-06-10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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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忍半世紀,平鑫濤前妻林婉珍女士(前排右1)終於說出自己的故事。圖為林婉珍與兒女兒媳一家人。(皇冠出版提供)

隱忍半世紀,平鑫濤前妻林婉珍女士(前排右1)終於說出自己的故事。圖為林婉珍與兒女兒媳一家人。(皇冠出版提供)

當名流家庭出現小三或小王的故事,必然具有爆炸性的大賣點,原因有二:第一、觀眾與讀者慶幸自己不是名流家庭,免去被看笑話的煩惱;第二、芸芸眾生也有涉入小三或小王情節的遐想,在目睹活生生的情節出現後,可省下親自演練的成本與困擾。但是,瓊瑤的故事有她的特殊性,我一定要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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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貴」與「下賤」之間的道德光譜

瓊瑤生命中的「貴人」平鑫濤,在她25歲的1963年出現,她的生命因此而翻轉。我要利用這篇文章定義,何謂「貴人」?「貴人」的相反是「賤人」,貴、賤之間不存在清楚分界線,而是連續的光譜,左端是「高貴」的情操與人性的光輝,右端是「賤性」與「獸性」,一個「賤」字表達得更傳神!

關於「賤」的描述,知名案例發生在2004年7月4日,侯佩岑(1978—)生父侯世宏(1933—2008)大老婆侯郭純美投書報紙,指稱林月雲「破壞他人婚姻自樂,又藉媒體大言不慚地高談多年戀情,是既賤又恥!今日妳擁有的一切及戰利品,含有多少人的淚水。」

我要在後文說明,「賤」者是男人,不是林月雲(至少,賤性低很多)。林月雲只不過比林青霞(1954—)年長5歲,是同時代的演藝界風雲人物。當年的林月雲相當於電視劇的林青霞,林青霞是電影界的林月雲。慶幸的是,林青霞沒有碰到電影界的「侯世宏」,但林月雲碰到了,在演藝生涯如日中天的29歲,未婚生下侯佩岑,演藝生涯就此停格!她被養,失去了自我人生與人格的持續發展機會;所謂的「人生與人格」,就是如同候佩岑目前的狀況,有自己鮮明的形象、專業、家庭、社交圈,而不是被「養」在模糊的小三圈子。

如果將樣本(討論的案例範圍)限定在有妻、有子女男人的外遇行為,平鑫濤顯得「高貴」!我不是說平鑫濤的行為高貴,我是說,在註定要「犯賤」的男人樣本中,平鑫濤必然是相對「高貴」的,而且可能是最高貴的!

瓊瑤介入平鑫濤與林婉珍的婚姻

瓊瑤在她的自傳《我的故事》,如此描述寫作「幾乎在每個字中都揉著血和淚,如今,這番掙扎,終於得到了回饋!我看著平鑫濤的信,淚水盈眶。」平鑫濤的書信肯定,為瓊瑤的人生(感情、家庭、事業)低點注入強心針。在1963年冬天,平鑫濤和瓊瑤相約在台北火車站見面;慢慢地,瓊瑤介入平鑫濤的婚姻,在16年後的1979年5月9日結婚。

在這漫長的16年,瓊瑤形容自己是一個「夢想家」,整天生活在「雲裡霧裡」,編織小說,編織故事,自己也生活在小說和故事裡,很不實際的、浪漫的、幻想的、熱情的。平鑫濤是一個「實行家」,有很多夢想,更會努力去將夢想逐一實現!他努力於工作,用很多心思去計劃如何突破,如何進步,如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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