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認定林智堅論文抄襲情節嚴重,撤銷其台大國發所碩士學位,林智堅辯稱是「無辜的受害者」。同樣劇碼,態度有如天壤。前年參選高雄市長補選的李眉蓁,被中山大學認定論文抄襲,並被撤銷碩士學位,李眉蓁說:「尊重學校的調查,也對學校、指導老師感到抱歉。」
為求政壇續命,林智堅在民進黨召開記者會,施展豪豬戰術,聲稱要提出重要事證反駁,結果不見「證據」,依然停留在硬拗狡辯,重彈抹黑與潑髒水的老調,上演「太委屈」的悲情戲碼:先批台大「突襲」,再批同門師兄余正煌「不厚道」,後批恩師陳明通「先斬後奏」。林智堅始終不悔,一口咬定,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錦瑟無端五十弦:可憐「原創」遭突襲
林智堅自認有滿腹委屈。委屈之一:台大「火速」審定抄襲,「突襲」召開記者會,「圖謀不軌」。從接獲檢舉到審定,台大花了一個月時間,遠的不說,最近中山大學對李眉蓁案只花26天審定,若說台大「火速」,中山的速度也一樣。至於所謂「突襲」說法很怪,台大學倫會三催四請都不來,理由是時間無法配合,又向台大扣上「黑箱作箱陰謀論」的帽子。看起來,這比較像是林智堅向台大「潑髒水」。
委屈之二:林智堅自認是「民調提供者」,直指余正煌「不厚道」,若非自己這六份資料,余正煌也完成不了論文。但台大學倫會說得很清楚,林智堅提供民調資料,不代表就可以抄襲。更何況,這些民調資料是林智堅的原創,還是林智堅競選團隊的原創,尚有爭論。林智堅對於抄襲論文案避重就輕,始終不提論文內容重複(相似度)高逾四成的客觀事實。
兩份論文之間存在抄襲情事,但到底誰抄誰?台大學倫會根據學界的基本原則指出,就是發表在後者若沿用發表在前者而未引注,如無相反證據,就會認定發表在後者抄襲發表在前者,是國際鐵則。其次是相同的錯誤,是否能舉出「所本」?
之前,有「藍球」錯字及「多明尼克肯」大學,余正煌能指出,是來自國民黨的官網。關於分析工具一節,台大學倫會則舉出,在余正煌使用「二元勝算對數迴歸分析」,但余正煌把英文拼錯,林智堅也跟著錯了;再者,余正煌圖表統計上亦有誤,余把係數寫成了0,林也一樣寫成0,「有錯照抄」的情形比比皆是。
莊生曉夢迷蝴蝶:「論文工廠」現原形
林智堅委屈之三:陳明通在未經林智堅同意前,把研究計畫書草稿給余正煌。陳明通舉證的最早證據為「2016年2月1日」寄給林智堅助理楊玲宜的版本。余正煌則提出了「2016年1月28日」版本,這份研究計畫書草稿絕對是關鍵證物,證明了他提供的版本較早。而且台大審定委員會認定,兩份論文的研究計畫,有4段重複(抄襲)內容出自余的1月28日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