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2020年爆出桃色風波,丁允恭被控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於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與記者何女發生性行為。丁允恭不滿何女提供私密照給媒體,18日委由妻子蔣婕妤到台北地院提告。丁允恭於臉書發文表示,提告是在監委紀惠容追殺之下,不得不採取的動作,並完全依照紀惠容向懲戒法院上訴的標準。
丁允恭指出,18日請太太去台北地院幫忙遞狀,對2020年時何女在周刊上貼出他的隱私照提出性騷擾的告訴,求償1元。這也是在紀惠容追殺之下,不得不採取的動作。
丁允恭:何女在周刊上登出裸照,還有在我睡著時未經同意拍攝照片
丁允恭說明,之所以提告性騷擾,完全依照紀惠容向懲戒法院上訴他的標準。丁允恭在臉書上張貼與何女衣著整齊,在公共場合所拍的合照,被紀惠容認定為性騷擾(懲戒法院一審認為不構成);而何女在周刊上登出的照片,不僅有丁允恭裸體照片,還有在丁允恭睡著時、未經同意所拍攝的照片。按照紀惠容的標準,那對丁允恭是10倍的性騷擾。
丁允恭強調,提告除了討個公道以外,也希望藉著司法釐清性騷擾的範圍;如果告訴成立,也突顯了丁允恭是受害者的事實;而如果法院認為何女的行為不構成性騷擾,那同樣的,紀惠容對丁允恭的指控也是錯誤的。性騷擾的範圍不該無限上綱,就只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