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明修:工友的問題是政大之恥
由政大學生組成的勞權組織政大種子社,去年揭露校內宿舍的外包清潔工,日薪僅有700元,每人一天卻要打掃56間廁所、負擔260人的清潔量,且在更換承包廠商後,原廠商更逼迫清潔工簽下自願離職書,才能得到新廠商的合約。座談會上,種子社也提問,校內清潔工是否將採最有利標?是否會追認特休年資?
對此江明修痛批,「工友的問題是政大之恥」,應該要馬上改正,若無改正,政大不配當一所偉大的大學;林元輝則直稱沒問題,表示最有利標裡可以把是否尊重勞工當作考慮因素;李蔡彥也指出,在最有利標裡可以訂一些優規,若廠商可以在勞動權益上保障的話,就會給予加分。
莊奕琦表示,他評審過很多政府公共計劃,很多也都是採最有利標案,基本上是支持,他並認為對清潔工的勞動條件,必須在與廠商的契約裡一起涵蓋;張昌吉則主張,假設廠商有違反《勞基法》,就可以剔除下次投標的資格。
郭明正則說,各國對派遣工都有保障,台灣這方面非常弱,除了有利標外,可以要求企業跟勞工契約的最低內容,包括薪資水準、承認年資;林從一則提到,台灣嚴重低估勞動價值,這個現象大學或政府都該帶頭解決,採最有利標是理所當然,而對於種子社揭發這件事,他認為學校甚至應該把這件事拍成影片。
李蔡彥:陸生跟其他外籍生一樣享有人權
另有學生提問,政大數個陸生獎學金裡,皆規定陸生需要擔任教學助理,而教育部又規定助理具勞工身分、必須納保,但陸生按法規無法在台工作,對於這樣的法規衝突要如何處理?
林從一表示,他無力解決國家法規衝突的部分,但會盡力保護學生的受教權、人權,相信全校很願意幫他負擔過渡期的保費;莊奕琦也表示,要依法行政,但法規有矛盾就要先釐清;張昌吉表示,只要政大學生就要一視同仁,法規上要想辦法釐清。
郭明正指出,平等對待是基本人權,台灣已經公告經社文公約內國法化,就不該違反,若是違反了,大法官也應該解釋這是為違憲的,此外納保部份,他認為應該去募款、加入私人保險,儘管條件不如勞保健保,但在特殊狀況下這是應該要去努力的。
林元輝直言,「這是政府部會的政策牴觸,是政府應該打屁股」,而此規定明年1月1日就要執行,其實這半年內各校校長很多機會會到教育部,都應該要去反映;江明修則指出,大學自主現在也面臨危機,如果自甘墮落到變成教育部的大學,也就失去了對社會、政治的批判能力,碰到違反人權、衝突矛盾的事情,應該要不斷去對抗、建言,甚至要有更直接的行動。
李蔡彥說,陸生是外籍生的一種,也跟其他外籍生一樣享有人權,校內規定若跟主管機關母法牴觸,就要回來檢討好符合法規,若是2部會母法相牴觸,就要想辦法促成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