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路上有一種特殊的語言,「YYDS」代表永遠的神,「u1s1」代表有一說一,看似好像是早年流行的「火星文」,但其確切的原因是即是因為,中國的網路防火長城內,列出了一大串審查辭彙,只要發文者寫到了相關字眼,不是被禁言、就是遭到下架,民眾只好自創文字說帖來躲避審查。
但當台灣常常笑中國沒有言論自由之時,獨裁的幽靈就在現在台灣的天空之中,今年(2022年)6月開始,我國農產品多處遭到打壓,中國宣布暫停台灣石斑魚輸入中國,對此農委會編列了8億9000萬元救市。如此頭痛醫頭的作法,在台灣各大論壇上掀起了大量的討論,多數網友都對著這個事件抱持者負面看法。
但若是日後通過了《數位中介法》,蔡政府就可以因為這樣反對的聲浪,進一步要求平台管制言論內容,下一步,恐怕就要以「ㄕㄅㄩ」來代稱石斑魚了。這樣看來,蔡政府公布的《數位中介法》草案,簡直就是跟對岸來學習!
根據《數位中介法》草案規定,法令主管機關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但回想2020年的中天電視台,7位委員一致駁回換照申請,而遭到關台,當時中華民國總統府、行政院口徑一致,均表示尊重「獨立機關」依法做成的專業決定,但這個機關是否足夠獨立,仍然啟人疑竇,只怕會變成現今政府的東廠。
1989年鄭南榕以自焚行動,強烈的抗議政府對他扣上的「涉嫌叛亂罪」,他用自身的自焚之火,捍衛了個人的言論自由,更帶起新一波台灣民主運動,時至今日,言論自由已經被視作基本人權,如今卻遭到箝制,套用一句網友說的話,簡直是「在野鄭南榕,執政朕難容」。
政府應該好好思考,法令限制的是所謂「違法事實」,還是人民的言論自由。過去曾經有親友分享,臉書社群帳號,突然被官方設定成「限制帳號」。反觀現在的《數位中介法》,就好像大型的限制帳號。
且中介法本身,第18條規定,如果主管機關認為平台上面的資訊為謠言或是不實資訊且違反法律規定者,可以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而法院裁定限制令之前,則可以要求業者,對特定訊息加註警告標誌,實則和當初日本人用來牽制台人的「保甲制度」十分雷同,不禁讓人質疑,難道政府修法的意圖,是讓台灣的網路回到「日本時期」了嗎?
《數位中介法》草案,本身是為了建立自由、安全及可信賴的數位環境,立意良善,但倉促上路,且蔡政府將政策工具變成的獨裁統治工具,許多配套都沒有完善規劃,只怕讓民眾、以及服務提供者無所適從,希望最後,一切的言論,不會化為一個網路用語:「本文章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
*作者為民眾黨中評委新店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