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經濟學家認為,在衡量經濟活動的貨幣價值時,GDP可以納入許多對我們生活質量造成損害的「壞事」:如戰爭、污染、犯罪、賣淫、交通擁堵、野火等災害和對大自然的破壞,等。
「這些都可以對GDP產生積極影響,然而,卻不能被視為經濟成功的組成部分。同時,我們生活中的許多方面在這個傳統的經濟賬中根本沒有被考慮進去:如社會中的不平等、無償工作所做的貢獻、那些在家裏或社區裏照顧年幼和年長者所付出的勞動、自然資源或生物多樣性的耗損,以及數據和許多數碼服務的價值。」
值得深思的是,有識之士對GDP衡量經濟水平的弊端早就提出過批評。
半個多世紀之前,美國前總統約翰·肯尼迪的弟弟羅伯特·肯尼迪(Robert Kennedy)在1968年3月參加總統競選之初曾對GDP提出過直截了當的批評。
他說:「(GDP)衡量一切,卻不包括那些使生命有價值的東西。」
GDP的歷史與缺陷
經濟大蕭條後的1937年,美國第一次向國會提交了國民所得報告,標誌著世界上國民所得統計的開始。
1940年,英國經濟學家約翰·梅納德·凱恩斯( John Maynard Keynes)在《如何為戰爭買單》( How to Pay for the War)的小冊子中為盟軍出謀劃劃策。他提出衡量生產力,以及為有足夠的資源支持軍事行動所必須的消耗。
1953年,聯合國首次為國民所得統計建立了一套國際規範,即國民經濟會計制度,或稱國民賬戶體系、國民經濟核算體系(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SNA)。
這一制度至今仍在實施,但自開始實施起,國民經濟會計制度和採用GDP衡量經濟好壞的一些重要的不足之處就已經廣為人知並引起爭論。
事實上,早在1934年,瑪格麗特·里德(Margaret Reid )在《家庭生產經濟學》一書中就指出在考慮有用的經濟活動時,需要包括家庭中的無償工作。
專家們指出,GDP的另一個長期存在、被廣泛理解的缺陷是沒有把外部環境因素和自然資本耗損計入在內。GDP作為衡量經濟的指標,沒有完全考慮到許多沒有市場價格的活動,並且忽略了污染、溫室氣體排放和其他與經濟活動相關的類似污染或排放所造成的額外社會成本。
「更重要的是,自然資源等資產的損耗或損失(或在災害中損失的建築和基礎設施)在短期內會提高GDP,因為這些資源被用於經濟活動,或因為在災害發生後會出現建築業的激增。然而,長期的機會成本卻從未被計算在內。」